2024二月產業轉型新訊
【外媒】
歐盟執委會發布了《工碳碳管理(CCUS)》通訊,說明該技術如何協助歐盟實現2040年減排90%的目標。在《淨零工業法案》中,執委會提議歐盟到2030年每年開發至少5000萬噸CO2的封存能力,該數字預計到2040年將增長至2.8億噸,2050年為4.5億噸。而成員國近期提交的能源與氣候計畫(NECP)草案顯示,已有20個成員國將CCUS納入其中, 欲封存/再利用的CO2主要來自工業排放,特別是在水泥、鋼鐵和天然氣加工(化工)產業。目前丹麥和荷蘭已經制定了國家碳捕獲的補貼計畫,且正在加速CCS的可行性,丹麥、荷蘭、挪威和冰島正在合作引領工業規模的CCS,對陸上和海上封存許可證的商業興趣亦日益增加。法國、德國和奧地利則是正在制定CCUS戰略。
歐盟接下來也將與成員國共同訂定CCUS戰略與CCS專案許可指引,部署相關技術及基礎設施、監管工作,以建立可行的CCUS商業環境,行動包含以下:(1). 投資與資金支持:進一步推動歐盟能源基礎設施計畫下的CCUS,其可能成為歐洲共同利益重要計畫(IPCEIs)的一環。(2). 提升研發創新與公眾認識:將透過既有工具(如歐盟的Horizon科研計畫與創新基金)協助工業碳管理戰略的進行,並建立CCUS的媒合平台,促進CO2供應商及運輸/封存商的合作,並提升合約及採購的透明度。同時也將建立知識共享平台,提升公眾對CCUS的認識、相關資訊取得、參與CCUS的營運管理等。(3). 強化國際合作:加速與國際合作夥伴在CCUS的合作,特別是協調CCUS的報告和 核算,確保國際碳定價框架將CO2移除量納入考量,以解決難減排行業的排放問題。
0207 EU sets focus on climate-friendly industry in 2040 climate target proposal
歐盟執委會建議歐盟到 2040 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 90%,並表示歐盟綠色政綱(Green Deal)現在需要成為「工業去碳化協議」,波蘭和德國等成員國對此表示歡迎,認為這是確保歐盟競爭力並且達到氣候中和的重要一步。德國產業協會BDI的代表則表示:「雄心勃勃的歐洲氣候目標絕不能以犧牲歐洲經濟的競爭力為代價,技術可行性、經濟效率和(能源)供應安全必須成為政策的重點。要達到氣候中和,必須要在短時間內進行大量的投資」。 德國化工協會VCI代表則指出下一屆的執委會必須要確保歐洲擁有具競爭力的綠色電力、充足的資金支持以及法規框架。巴伐利亞工業協會代表表示:「需要採取措施來降低能源價格,並且擴大再生能源、氫能以及電網的佈建」。德國再生能源協會的代表對歐盟執委會的提案表示歡迎,但也呼籲需要進行改革,必須結合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目標。
智庫Agora 歐洲總監指出:執委會過於強調CCUS等技術,而很少關注現成且具有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案,例如加速再生能源、最終用途的直接電氣化和循環經濟等(Agora 最近出了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歐盟在未來五年(2024–2029)應強化的20項政策建議)。智庫Strategic Perspectives 表示:為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訂定退場時間點,對公正轉型至關重要,也能讓歐盟成為「有序地淘汰化石燃料」的先驅。新氣候研究所則認為歐盟應將其目前的 2030 年目標提高到比 1990 年水準減少 65%,以滿足1.5 度C目標的最低要求,且將 2040 年減量目標提高到95%。
法國NGO-RAC的代表也批評執委會過於強調CCUS,認為仍應以絕對的實質減量為主,並且優先投資在保護與恢復自然碳匯;German Watch、WWF德國分會以及EEB皆認為歐盟2040年的提案內容保守,欠缺企圖心,German Watch指出氣候目標應提升至95%,並批評執委會的提案缺乏化石燃料的結束日期,EEB則強調執委會應將重點放在減少能源需求、電網發展與再生能源佈建。T&E代表認為:必須將「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和「打擊石油巨頭的新法規」同時進行,否則歐盟將達不到2040年的目標。
0215 EU lawmakers back hefty fines for companies making false green claims
「綠色聲明指令」是之前提到的「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Directive on 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ECGT)的補充法規,該法案在2/14 歐洲議會的環境和內部市場委員會上進行投票,得到了高度支持(85票贊成、2票反對、14票棄權)。未來那些使用“環境友好”和“綠色”等環境聲明的公司必須事先取得相應的科學證據,且由經過認可的查核機構在30天內評估。違反規範的公司可能會被排除在採購之外,也將面臨「至少相當於其年營業額 4%」的罰款,此舉有望防止企業漂綠。
在碳抵換(碳權)的使用聲明方面,目前議會的文本是規定:只有在公司已經盡可能地大幅減少排放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碳抵換(碳權)來抵消殘餘排放。碳抵換專案所產生的任何碳權額度也都必須依循歐盟的「碳移除認證」框架,該框架目前尚在立法談判階段。環境NGO,Carbon Gap對綠色聲明指令表示歡迎,認為這有助於支持企業的氣候行動以及向更誠信的自願性碳市場轉型,企業將無法繼續透過廉價且不具永久性的碳權來抵消化石燃料排放。
該法案預計在三月時進行議會全體投票,這之後也還需要得到歐盟理事會的批准,預計該指令的最終協議將在六月歐洲議會選舉後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