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月地方行動新訊
【研究小組整理】
0416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三讀通過行人安全設施條例官方相關資訊懶人包
此條例的通過將加強並完善以往由地方政府根據空氣污染與道路等級規範設定的交通寧靜區、低碳交通區和噸數分級區的規劃。這些特殊區域將進一步推動成為更完整的交通低碳區域概念,結合人本交通和淨零排放的目標。此外,條例還將明確規範地方政府的責任和權限,並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機制,以法治方式保障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的持續改善與實施。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中有關行人專用區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行人友善區的設置與管理:地方政府應公告特定範圍內的區域為行人友善區,並應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與步行環境改善工程。這些區域主要設置在行人密集的地方,如醫療院所、學校、機關或大眾運輸場站周邊。
2.交通行為的管制:在行人友善區內,將採取措施限制車輛使用,保障行人安全。這可能包括設定車速限制、實施時段性行人徒步區或行人優先區等。
3.設施與環境改善:行人友善區應提供連續無障礙的步行環境,並應依法去除妨礙行人通行的障礙物。這包括對人行道、騎樓等地面平整工作的規定,以確保行人通行安全與便利。
4.公共參與與通知:在公告行人友善區前,政府機關應舉辦說明會,聽取當地居民的意見,以確保改善計劃能夠符合社區的需求與期望。
【外媒】
0403 EU transport ministers discuss ‘problem child’ of green transition
儘管歐盟的能源、工業、建築和農業等經濟部門的碳排放自 1990 年以來有所下降,但交通運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卻增加了 26%。增加的關鍵原因是人類活動距離的增加,自 2000 年以來,汽車行駛里程增加了 15%,而航空排放自 1990 年來增加了一倍多。貨運排放量也有所增加,與 1990 年相比,卡車和巴士的排放量增加了 25%,船運的排放量增加了 20%。
根據非政府組織T&E 的報告,雖然交通運輸的排放到2030 年可能會略有下降,但這仍遠高於歐盟設定的總體減排目標,將會迫使其他各部門承擔更多的減排責任。若能源、工業、建築和農業等其他部門都能順利減排,那麼交通運輸部門的排放量可能在2030年會佔屆時歐盟總排放量的 44%(目前是 29%)。
儘管電動車等技術解決方案是可行的,但推廣它們需要時間,2023 年售出的新車中只有六分之一是純電動車。而汽車的平均壽命為18 至 28 年,這意味著電動車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取代歐洲既有的車子。作為刺激電動車需求的關鍵措施,T&E 希望歐盟對佔「公司用車」進行監管(此佔據了所有新車銷售量的 58%),歐盟執委會目前正在透過公眾諮詢來測試這個建議。
目前道路運輸的排放量(此為交通部門最大的排放源)已被納入歐盟《減量責任分配規則》(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 ESR)下的國家氣候目標,然而,27 個歐盟成員國中有 19 個國家目前未能實現其 ESR 目標,這主要是因為運輸部門缺乏行動。儘管所有成員國都在推電動車,但他們都迴避採取可能被視為「限制人們移動」的措施,因為擔心這可能會引發類似於最近歐洲各地的農民抗議。
未來影響交通排放的另一個關鍵不確定性因素是:自 2027 年起歐盟將道路運輸排放納入其排放交易系統(ETS2),這應該會激勵個人和企業選擇低碳運輸。屆時會對消費者帶來的價格影響仍不確定,但歐盟機構希望能將ETS2帶來的額外成本限制在每噸二氧化碳 45 歐元(約每公升汽油或柴油 10 美分),這也促使一些利害關係人對ETS2 的引入提出質疑,擔憂其對經濟、社會與工業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