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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五月能源轉型新訊

  1. 再生能源:

  • 國際重要政策動態

20250520 OffshoreWIND.biz – BREAKING: Equinor Resumes Empire Wind 1 Construction as US Gov’t Lifts Stop-Work Order 

美國內政部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已於2025年5月19日通知挪威能源公司Equinor,解除自4月16日針對其離岸風場Empire Wind 1的停工令。Equinor表示,將立即恢復施工,預計成為首個接入紐約市電網的離岸風場。

Equinor 執行長 Anders Opedal 感謝美國總統川普協助「挽救數千個美國就業機會」,並肯定紐約州州長 Hochul 與聯邦政府的密切合作促成案場推進。州長 Hochul 表示,她已花數週時間向聯邦政府施壓,要求撤銷停工令,並強調該再生能源案場的必要性及其對當地勞工的重要性。

Equinor曾表示,停工令使該案面臨錯失2025年離岸施工期的風險,甚至曾考慮取消計畫。隨著停工令解除,Equinor將儘速執行離岸安裝作業,目標於2027年如期投入商轉。公司亦將在第二季更新案場的經濟評估,並與供應鍊、主管機關合作,降低停工令所造成的影響。

Solutions for PV Cyber Risks to Grid Stability (April 2025) 

編按:編按:近期台灣民眾關注中國製太陽能設備的資安問題,擔心遠端操控造成停電或個資外洩,成為能源轉型阻力。歐盟同樣面臨此困境,因此推薦SPE這份報告。

隨著太陽能發電系統快速數位化,歐盟太陽能光電產業協會(SolarPower Europe, SPE)呼籲制定、強制執行資訊安全(Cybersecurity)的標準&措施。尤其是限制非歐盟地區對太陽能逆變器的遠端存取&控制,確保包括逆變器與分散式能源在內的所有組件都能安全運作。

這份報告發布之際,恰逢2025年4月28日西葡大停電。雖然該停電原因尚待釐清,但這類事件凸顯了罪犯或敵意國家(nation-state attackers)利用資安漏洞攻擊電網的風險。未來隨著太陽能滲透率提升,資安威脅只會與日俱增:舉例來說,駭客若能掌控3GW裝置(相當於目前10多家主要廠商所管理的裝置容量),就可能嚴重影響歐洲電網。報告評估的14項風險中,有5項為中度、6項為高、3項為嚴重風險,凸顯政策制定者迫切需要採取行動。

報告進一步檢討現有歐盟法規(例如:網路和資訊安全指令NIS2、網路安全網路規範NCCS、網路彈性法案CRA),指出其設計重點仍在大型、集中式電廠。然而隨著分散式能源(如屋頂光電)日益增長,對這類端對端基礎設施(end-to-end infrastructure)的相關規範卻明顯不足:由於這些分散式系統規模小、由房主或小企業自行管理,往往不被歸類為關鍵基礎設施,因而不適用既有為產業&公用事業所設計的資安規範。

分散式能源的資安成熟度參差不齊,容易成為攻擊目標:

  • 多數小型太陽能系統(如家用屋頂)並非由專業運維(O&M),且常用預設密碼、弱資安設定,這使得不法分子易於入侵。
  • 設備廠商、安裝商及第三方服務商常有遠端存取權限,一旦被駭或管理不當,可能大規模操作、甚至關閉太陽能板,影響區域電網穩定。

對此,報告建議歐盟應針對分散式能源的特性,量身訂製對策;並提出以下方案:

  • 推動產業專屬資安準則:制定、推廣適用於太陽光電的資安規範,要求逆變器、遠端監控、雲端平台等全方位強化防護。並加強安裝商、用戶的資安教育(如更換預設密碼、權限管理)。
  • 限制高風險國家遠端權限:參考立陶宛等國經驗,對於來自高風險地區的廠商,限制其對歐盟太陽能系統的遠端維護&升級權限,減少遭入侵風險。
  • 建立安全認證制度&快速回復機制:歐盟可建立產品白名單與強制認證。並將關鍵遠端控制集中於本地(歐盟)受規管單位;一旦發現異常可快速中斷、復原系統。
  • 分層控管&分散風險:要求單一控制系統不得同時操控過多容量。萬一某家廠商被攻擊,可降低波及範圍,減少對整體電網的衝擊。
  • 國際相關重要研究 (paper 或報告)

超越規模經濟:全球能源基礎設施項目中的建築成本超支風險和時間延遲
Beyond economies of scale: Learning from construction cost overrun risks and time delays in global energy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May 2025) 

波士頓大學全球永續發展研究所的一項新研究,探討了各種能源技術的成本超支&施工延誤現象。

研究對象:

  • 1936-2024年間全球83國662個能源建設專案
  • 總投資達1.358兆美元、總容量超過400GW
  • 類型涵蓋:火力發電廠(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廠、水力發電廠、風力發電廠、大型太陽光電廠、聚光型太陽能電廠、高壓輸電線路、生質能電廠、地熱發電廠、氫能設施、碳捕獲封存(CCS)系統。

研究發現:

一、超過6成專案有成本超支情形

  • 超過 1561 MW 的專案,易出現「規模不經濟」,面臨成本激增的風險。
  • 規模較小、模組化的再生能源專案,則可能降低財務風險,並改善預測。
  • 一旦建設工期延誤超過87.5%,後續成本就會顯著攀升:故須嚴控排程。
  • 核能專案成本超支最劇烈,平均超支達102.5%;其次為水力(36.7%)、地熱(20.7%)與碳捕集封存(CCS)(14.9%)。
  • 太陽能、輸電線專案的平均成本反而低於預算2.2%、3.6%。

二、施工延誤:核能延誤最多(64%),其次是地熱(58.8%)與水力(41.8%)。

  • 核能、水力發電和地熱工程的平均延誤時間分別為35個月、27個月、11個月。
  • 光伏和輸電項目的建設表現最佳,通常提前完工;僅有極少的延誤
    --即使出現延誤,平均也只有1個月。

三、技術學習效應:

  • 水力、風力、碳捕集封存(CCS)呈現正面影響,成本逐年降低
  • 核能、傳統火力則相反,超支情況隨時間增加。

政策建議:

  • 需更謹慎評估大規模專案的成本&時間風險。
  • 訂立統一且透明的資料紀錄、風險管控指引,落實成本與進度監督。
    特別是由公共資金投資的專案,更需要落實這些指令,強化公共資金使用的透明度與問責。
  • 建議聚焦於模組化、施工期短、學習曲線穩定的技術(如太陽能、風力)
  • 對新興技術(氫能、CCS、地熱)加強風險預警、分階段試點,避免一次大規模投資:以免成本過度膨脹,影響環境政策目標之達成。
能源 類型 平均成本
超支(%)
平均時間
延誤(%)
學習
效應
說明
核能 102.5 64.0 無or負向 成本&延誤最嚴重,近年未見明顯改善
水力 36.7 41.8 正向 規模愈大愈易超支;但已有逐年成本降低趨勢
地熱 20.7 58.8 不明顯 延誤率高:需加強技術成熟度&規劃
碳捕集
(CCS)
14.9 樣本
不足
正向 樣本仍少。但初期成本與延誤偏高,擴展風險大
氫能 6.4 36.8 不明顯 新興技術:早期即見超支與延誤,需謹慎規劃
生質能 10.7 8.3 不明顯 規模適中;缺乏學習效應
火力 9.7 26.6 負向 超支趨勢隨時間增加,無顯著降低成本
風力 5.2 22.8 正向 成本與延誤低,學習與降低成本效應穩定
太陽能 −2.2 11.2 正向 唯一平均成本低於預算者。模組化、學習效益明顯
輸電線 −3.6 36.0 (不適用) 多為國際發展機構資助。常因路線變更而節省成本

 

202307 The Carbon Trust – Designing an effective offshore wind market: Six policy pillars for success 

本報告由Carbon Trust與Net Zero Intelligence Unit共同發布,總結有效推動離岸風電市場的六大政策支柱。面對氣候目標與能源安全挑戰,離岸風電被視為實現淨零轉型的關鍵。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預估,為達成1.5°C升溫限制,全球需在2050年前部署2,000 GW的離岸風電,意味著2030年前需達到380 GW的裝置容量,然而,截至2022年底,全球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僅64.3 GW,顯示需加速部署。報告也強調,政府干預在離岸風電擴張中扮演關鍵角色,因為至今為止離岸風電的成功與成本降低可歸功於良好的政策干預。

報告指出,離岸風電市場的成功不僅取決於技術潛力,更仰賴全面性的政策設計,具體六大支柱如下:

  • 市場規模與能見度(Market Scale and Visibility)
    • 效果:明確的長期政策目標能建立產業信心,並使開發商能清楚了解進入新興市場的長期機會。
    • 案例:日本最初僅提供躉購費率(FiT),但效果有限,後來設立明確目標才對市場釋出強烈的訊號吸引開發商進入市場。2018年,日本的《離岸風電推動法》引進具競爭力的競標程序、延長至30年的租期,並陸續推出更具野心的再生能源目標,成功促進日本離岸風電的發展。
  • 場址開發(Site Development)
    • 效果:
      • 完善的海洋空間規劃、場址分配與簡化許可流程可降低前期風險與延遲。
      • 其中,許可是離岸風電開發中最耗時的一個階段,平均需要三到五年。政府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在盡量提高許可流程效率的同時,減輕開發對海洋生物多樣性和其他海洋使用者的潛在影響。
    • 案例:
      • 丹麥與荷蘭採集中化的模式,由政府負責場址調查與取得相關許可,減少開發商在開發階段前的風險;英國跟美國則選擇去中心化的模式,政府開標的海床區域不設限,由開發商負責大部分的場址開發作業。
      • 近期,法國與德國趨向集中化的模式,雖然會增加政府的前期成本,但由於有更多的競標者入場,使得政府可以藉由減少補貼來回收場址評估的成本。
      • 法國亦透過選定區域加速許可程序並對整個區域(而非個別案場)進行公眾諮詢以加速場址開發。
  • 電網整合(Grid Integration)
    • 效果:電網容量不足會限制發電輸送並導致發電端必須刻意限電。政府、開發商與電網所有者應提前規劃電力輸送與跨區整合,確保風電可即時併網與分配。
    • 案例:歐洲開發出網狀離岸電網(meshed offshore grid),連接多個風場與國家,以減少對陸域電網的壓力並提高電力調度彈性。
  • 誘因機制(Incentive Mechanisms)
    • 效果:
      • 不同階段的市場須搭配不同誘因,新興市場應提供更慷慨的補助或固定報酬以協助降低較高的風險,成熟的市場則可逐漸轉向競標以促進價格下降。
      • 不過,雖然競價可以帶來可觀的價格降低,但也必須同時確保案場的執行性,避免吸引到過低的投標導致案場變得經濟上不可行。
    • 案例:英國初期搭配售電業的再生能源義務對發電業者發放再生能源義務憑證(ROC),成功促進早期的投資,於市場逐漸成熟後引進價差合約(CfD)競標模式,帶動價格大幅下降,2020年電價為十年前的三分之一。
  • 供應鏈發展(Supply Chain Development)
    • 效果:推動在地供應鏈與人才培力(例如:投資在地港口建設)可提升能源安全與創造經濟效益。
    • 案例:即使愛爾蘭有計畫於2030年前推動5GW的目標,但缺乏在地供應鏈的支持,Carbon Trust因而建議愛爾蘭應推動海事專業學徒制度並要求投標者提出在地供應鏈發展計畫以促進長期投資與就業。
  • 創新支持(Innovation Support)
    • 效果:
      • 高風險但具潛力的創新技術需公部門於初期介入並扶持,涵蓋研發、測試與示範場域,為未來擴展深水與浮式技術鋪路,同時也可以讓公私部門共享成本和風險。
      • 初期技術因為進入市場的可能性較低,需要更多政府的介入(如直接資助學術研究);若處於後期的研發階段,可由產業主導針對技術改進的合作計畫。
    • 案例:在英國,Carbon Trust的離岸風電加速器(Offshore Wind Accelerator),透過產學合作,在十年間協助降低風電成本15%。

 

  1. 其他能源(化石燃料 、核能、氫能)

  • 國際重要政策動態

0512_ Germany’s New Energy Minister Calls for 20 GW Gas Capacity and “Reality Check” On Renewables, Supports Non-Green Hydrogen (德國新能源部長要求招標20GW燃氣電廠、對再生能源進行「現實檢驗」、支持非綠氫能)

德國新任能源部長Katherina Reiche發表就職演說時,對德國100%再生能源目標提出質疑,強調單純依賴再生能源無法為德國這樣的工業國家提供可靠且經濟實惠的電力供應。

Reiche警告德國不能僅依賴再生能源,呼籲制定務實的能源轉型路線圖。她特別強調德國作為歐盟最大電力消費國,不能完全依賴鄰國供電,必須擁有自主可控的電力生產能力。

針對當前挑戰,Reiche提出四項具體政策措施。首先,她敦促迅速招標至少20GW的燃氣發電廠,強調需要靈活的燃氣電廠在風力不足和陽光不充裕時提供電力供應。其次,要求提升電網建設與再生能源擴張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同步協調性。第三,致力於增強國內天然氣供應並鎖定長期進口合約。第四,加強對CCUS措施的支持。

Reiche認為德國快速的再生能源推廣雖然推動氣候中和議程,但也產生顯著的系統成本,特別是電網擴張費用,現在需要透明化處理這些成本。她呼籲對能源轉型進展進行現實檢視,需要某種監測機制和對能源轉型現狀的誠實評估。

Reiche承諾將進行徹底評估,重新定義能源部門的基本原則,以實現更多市場機制和創新。她已安排於5月15日發表首次政府聲明,將在60分鐘的聯邦議院會議中提出其政策綱領並接受辯論。

 

0521_Global Governments and Industry Leaders Reaffirm Commitment to Developing International Hydrogen and Derivatives Supply Chains 

世界氫能峰會期間,來自進出口國的部長級官員與全球產業領袖齊聚一堂,重申對加速發展國際氫能與衍生物供應鏈的共同承諾。此次高層公私合作圓桌會議為國際氫能貿易論壇的最新聚會,匯集近十個國家政府的高階代表,以及由現代汽車集團副會長張在勳領導的氫能委員會代表團。

儘管當前宏觀經濟與監管挑戰無疑正在影響各項能源轉型技術,氫能產業在2020至2024年間仍展現成長軌跡。在此期間,全球通過最終投資決策的434個項目的資本承諾增長七倍,達到750億美元,相較於2020年通過最終投資決策的102個項目僅有100億美元。

基於此背景並在既有基礎上繼續建設,政府與產業領袖就一系列明確的共同優先事項達成一致,以持續建構透明、公平且可持續的全球氫能市場。在COP30會議之前,他們確定三個具體的聯合行動領域。

  1. 推進金融支持機制與激勵措施,特別是透過高效且有效地實施各國層面已宣布的現有措施。
  2. 最大化在地效益產業競爭力與永續經濟成長,涵蓋進出口國雙方,特別是與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的就業創造相關領域。
  3. 促進永續產品領先市場與必要中游基礎設施的發展,特別是在低排放肥料、合成燃料和低碳鋼鐵等部門,為全球供應商提供強勁的需求信號。
  • 國際相關重要研究 (paper 或報告)

Feasible deployment of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climate targets 

本研究對碳捕捉與封存(CCS)技術在實現氣候目標中的可行性進行了全面評估,發現大多數氣候減緩路徑對CCS技術的依賴過於樂觀且不切實際。

研究團隊開發了創新的「可行性空間」分析方法,將CCS技術發展劃分為三個關鍵階段:形成期(2030年前)、加速期(2030-2040年)和穩定增長期(2040年後)。通過分析歷史CCS項目數據和核電、風電、太陽能等政策驅動技術的發展經驗,建立了各階段的可行性約束條件。

形成期挑戰:當前CCS計畫如果在2023-2025年間翻倍且項目失敗率從歷史的88%降至45%,到2030年CCS產能最多可達0.37 GtCO2/年。此數字低於大多數1.5°C路徑的需求(中位數0.9 GtCO2/年);符合大多數2°C路徑的要求(中位數0.3 GtCO2/年)。

加速期困境:要實現2°C目標,CCS在2030-2040年期間需要以風電在2000年代的速度增長;要實現1.5°C目標,則需要以1970-1980年代核電的高度增長速度發展。研究發現僅有10%的1.5°C路徑和44%的2°C路徑滿足前兩個階段的條件。

穩定增長期限制:大多數IPCC路徑要求CCS的增長速度超過核電、風電和太陽能在其歷史增長高峰期的表現,這在現實中極難實現。

最重要的發現是,滿足所有可行性的氣候路徑僅占10%(1.5°C路徑4%,2°C路徑14%),且研究發現這些路徑的累積CO2封存量顯著低於IPCC預期的數量。到2100年的可行封存量是589 Gt相對於IPCC估算的1,428 Gt差了839 Gt。

研究結果指出,過度依賴CCS技術的減緩策略存在極高風險,政策制定者應該:一是制定更加務實的CCS發展預期;二是加強其他減緩策略,如需求管理、飲食結構調整等;三是建立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機制,包括碳定價和排放管制。

The green hydrogen amb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gap | Nature Energy 

研究分析190個綠氫項目,揭示了綠氫產業面臨的「三重差距」困境。差距顯示,2023年僅7%的全球宣布的氫能產能按期完成,反映宣布氫能項目的可靠性嚴重不足。儘管2030年野心差距隨著項目管道擴增至422GW而逐漸縮小,但實現所有項目需要1.3兆美元補貼,遠超現有3080億美元承諾。

研究強調,單純依賴供應側補貼的「啟動經濟」思維存在根本缺陷。政策制定者應採用供需並重策略,將供應側補貼與需求側政策結合。歐盟氫銀行拍賣的成功經驗證明了需求側配額政策的有效性。透過強制性工業氫氣使用比例和電燃料配額,可以顯著降低對供應側補貼的依賴。

政策支持應規劃明確的轉型路徑,從短期的直接補貼逐步轉向市場機制。短期內,強有力的政策介入對於啟動氫能市場至關重要,包括直接成本差額補貼和投資風險分擔。隨著技術成熟和市場發展,政策重心應轉向技術中性的市場機制,特別是雄心勃勃的碳定價政策。研究顯示,在每噸407美元的碳定價水準下,綠氫可在2040年代實現成本平價。

鑑於氫氣與其他脫碳選項的激烈競爭,政策支持應聚焦於氫氣具有不可替代優勢的應用領域。優先級序列應為:首先支持氨氣生產和煉油等已有灰氫基礎的工業應用;其次推動鋼鐵直接還原等難以電氣化的工業流程;最後才考慮交通運輸中的重型載具應用。避免在住宅供暖等已有經濟電氣化方案的領域過度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