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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九月能源轉型新訊

【外媒】

0925 Renewables rebound after slump but must speed up to hit Labor’s 2030 energy goals

澳洲家用太陽能系統和大型再生能源項目都有顯著進展。2024 年,澳洲預計新增超過 7 GW的再生能源產能,遠超 2023 年的 5.3 GW。這一成長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 家用太陽能系統持續快速增長: 預計到 2024 年底,全國屋頂太陽能系統的總產能將突破 25 GW,這個數字將超過全國燃煤發電廠 21.3 GW 的總產能。值得注意的是,已有超過 370 萬戶家庭和小型企業安裝了太陽能系統,這個數字仍在持續成長。
  • 大型再生能源:預計 2024 年將新增 3 到 4 GW 的大型太陽能和風能農場產能。投資方面的數據同樣令人鼓舞,2024 年上半年,大型再生能源開發項目的最終投資決策就達到了 1.8 GW,超過了 2023 年全年的 1.6 GW

然而,澳洲再生能源發展也面臨挑戰:

  • 實現目標的急迫性與規模: 澳洲政府設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標:到 2030 年實現 82% 的電力來自再生能源,並計劃興建25 GW的新大規模太陽能和風能項目 。這意味著在接下來的幾年內,澳洲需要保持甚至超越目前的發展速度,才能按時達成目標。
  • 政治阻力: 反對黨提出了不同的能源策略,包括限制大規模再生能源投資,並最終轉向發展核能 。氣候變化與能源部長 Chris Bowen 警告說,這可能會增加供應短缺和停電的風險 。
  • 電網轉型的挑戰: 隨著國家電網從主要依賴煤炭轉向主要依賴再生能源,電網需要進行相應的升級和改造,才能確保電網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這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和技術創新,也需要政府和電力部門的通力合作。

0925 UN climate chief warns of “two-speed” global energy transition

聯合國氣候主管Simon Stiell在紐約的投資者會議上指出,富裕國家在清潔能源成長方獲得最多的好處,而較貧窮國家則面臨資金短缺,無法有效利用廉價的再生能源。他表示,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再生能源發展(如太陽能和風能)因高昂的資金成本和債務危機而受阻。

Stiell強調,全球清潔能源投資的不均衡發展,讓大部分投資者錯失了富裕國家以外的「巨大的未實現機會」,並警告這將威脅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行動。他指出,如果發展中國家無法獲得更多投資,全球能源轉型將形成一個「雙速」體系,最終所有國家都將受害,尤其是在供應鏈和極端天氣事件的影響下。

關鍵數據:

  1. 清潔能源投資不均衡: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報告,自2015年《巴黎協定》簽署以來,已開發國家和中國共佔全球清潔能源投資的80%以上。
  1. 資金錯配:雖然全球政府關注如何使能源轉型社會可接受,但他們在補貼化石燃料上的支出是清潔能源的9倍。
  2. 能源轉型目標:IEA報告指出,要實現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容量增加三倍的目標,全球需要新增1,500GW的儲能容量,主要依賴電池,並在2030年前建設或現代化2,500萬公里的電網。
  3. 再生能源的經濟性:根據國際再生能源機構(IRENA)的數據,2023年新增的公用規模再生能源項目中,有80%的成本比化石燃料發電更低。太陽能發電成本已降至每KWh約0.04美元,比化石燃料和核能選項低56%。自2000年以來,全球部署的再生能源已經為電力行業節省了最多達4,090億美元的燃料成本。

結論與呼籲:

Stiell和其他國際機構強調,必須採取「指數式變革」來推動對非洲和其他發展中地區的投資。他們呼籲制定穩定政策來減少投資風險,並推動全球綠色能源發展,以避免全球氣候變遷加劇帶來的經濟災難。

0925 Countries Must Include Fossil Fuel Phase Out Plans in their 1.5°C Aligned NDCs

作者呼籲各國在2025年初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中,必須包含具體的化石燃料淘汰計畫,否則聲稱與1.5°C的氣候目標一致將毫無意義。化石燃料的公共和私人資金流入仍遠超過氣候適應和緩解措施。這種資金差距必須縮小。

  1. 1.5°C目標的對齊:各國應於2025年2月向聯合國提交更新的NDCs,特別是富裕的化石燃料生產國,必須包含強有力的承諾和時間表,逐步淘汰石油、天然氣和煤炭。富裕國家應率先行動,而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全球南方國家則需要獲得財政和技術支持,參與這一過渡。
  2. 能源轉型目標:發達國家應在2040年前達到淨零排放,而發展中國家則應在2050年實現。這要求在2040年和2050年之前,分別淘汰所有化石燃料。
  3. 具體里程碑:停止擴展化石燃料的計畫必須立即開始,並於2030年代初逐步減少煤炭和天然氣的生產,轉向100%再生能源。全球北方的富裕國家應加速這一進程,為全球南方國家留出更多碳排放預算。
  4. 再生能源與化石燃料的替代:1.5°C對齊的NDCs應包括將再生能源發電規模增加三倍,並在2030年之前將能源效率需求翻倍。同時,這些承諾應與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相關。
  5. 消除能源貧困:加速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特別是2030年前解決全球南方的能源貧困問題,確保清潔能源的可及性,對於電力和烹飪需求至關重要。

各國應在紐約聯合國大會期間發出強烈的政治信號,展示對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真正承諾。僅有國家級的氣候計畫是不夠的,還需要前所未有的國際合作。呼籲制定《化石燃料條約》,以協調停止擴展、逐步淘汰現有的化石燃料生產,並推動清潔能源的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