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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8決議脫離化石燃料 學者:台灣不應再寄託碳捕捉

第28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8)13日敲槌產出「阿聯共識」(UAE consensus),確立了「脫離」(transition away)化石燃料、2030年前再生能源容量增為三倍、能源效率增為兩倍等決議。我國政府強調,台灣轉型路徑與國際相符,並會盡量減少化石燃料使用,在後期搭配碳捕捉與封存技術。學者則指出,從不公正的化石燃料補貼,到20%碳封存目標的高度依賴,台灣還有可以檢討的地方。

歷經超時一日談判,COP28首度將終結化石燃料納入結論,創下歷史性成果。圖片來源:UNclimatechange/Flicker(CC BY-NC-SA 2.0 DEED)
COP28首度將終結化石燃料納入結論,創下歷史性成果。圖片來源:UNclimatechange/Flicker(CC BY-NC-SA 2.0 DEED)

給化石燃料業者澆冷水

根據COP28決議,各締約國應「以公正、有序且公平」的方式「脫離」化石燃料。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分析,雖然決議沒有寫出關鍵的「逐步淘汰」(phase out)化石燃料,而是採用看似軟性的「脫離」一詞,但其實只要建立明確的再生能源目標,各國為了對應減碳轉型期程,最終很可能會是淘汰化石燃料的目標設定,可說是跨出歷史性的第一步。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認同今年可視為一個里程碑,在決議中明確點出化石燃料的問題,雖然沒有「遏止」或「要求」等強硬措辭,但也傳遞出明確的訊號,等同給化石燃料業者「澆冷水」。預期未來流向化石燃料產業的資金會越來越少。

不過,環境部長薛富盛昨(14)日在立法院報告時,被國民黨籍立委問到我國是否有減少化石燃料的規劃,以及COP結論為什麼不直接講淘汰化石燃料。薛富盛表示,台灣是以碳排較少的天然氣作為過渡能源,而COP結論不直接講淘汰化石燃料,是因為阿拉伯國家反對,「為什麼會反對就是因為它不實際」。

薛富盛表示,大會決議與台灣淨零路徑不謀而合。台灣會持續推動、強化《氣候法》的各項措施,採取溫室氣體減緩及調適各項行動,邁向2050淨零。

環境部長薛富盛14日於立法院報告COP28因應作為。攝影:李蘇竣

碳捕捉並非萬靈丹 COP28決議當頭棒喝

針對大會決議,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強調,台灣會盡量減少化石燃料使用,但仍採用天然氣做為橋接能源,預期後段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會是重點技術,國內正在加快研發速度。

然而趙家緯指出,不該因為有CCUS技術就大幅使用化石燃料。雖然決議文有提到CCUS,但只限於應用在鋼鐵、石化或水泥等難以減排的部門,台灣目前針對這些部門還沒有完整對策,都是讓業者自己去面對國際減碳要求。且台灣的淨零路徑仍有20%以上碳封存目標,必須藉此機會檢討。

此外,趙家緯提醒,決議文也提到汰除不公正的化石燃料補貼,台灣卻是給了很多補貼,都是可以思考檢討的地方。

CCUS被我國納入關鍵淨零戰略之中。圖為全台第一套「碳捕捉及再利用」示範場域。圖片來源: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提數據有信心跟上國際目標 學者:恐有曲解

曾文生說明,目前台灣2022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約14GW,依目前規劃,2030年會超過40GW,從發電量來看,2022年發電量占8.2%,根據國發會規劃,2030年將達到27~30%,「絕對會超過(目前的)三倍」。能源效率部份,2016~2022年台灣的能源效率每年平均改善4.2%,「比它(決議文)提出的還多」,因此2030年前能源效率成長2倍,從2.2%提高至4%以上沒有問題。

趙家緯指出,決議文是為了全球能夠遵循《巴黎協定》2030年減排43%目標。我國目前2030年減碳目標才24%,如果台灣只看能源目標,卻沒有配合淨零需求調整減碳目標,等於是曲解了決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