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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的熱、看不見的責任:走出勞工抗高溫調適的困境,建構責任鏈

隨著全球暖化加劇,極端高溫已不再是偶發的氣候現象,而是台灣社會必須共同面對的公共風險。當高氣溫的風險變得前所未有地「看得見」時,啟動保護機制的權責歸屬與政府與企業的協同行動卻仍處於系統性的「看不見」狀態。當前的困境並非源於缺乏風險意識或防治工具,而是整合額責任鏈的失靈,導致政策善意無法有效落地,將勞動者暴露於持續升高的風險之中。

烈日當空,柏油路面蒸騰著扭曲的熱氣,城市彷彿一座巨大的蒸籠。穿梭在車陣中的機車外送員,安全帽下的臉龐早已被-汗水浸濕;不遠處的建築工地上,工人們頭頂烈日,身上的汗衫濕了又乾,這些畫面已成為臺灣夏日的圖景。根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 年)》,在過去110年間,臺灣的年平均氣溫已上升約1.6°C,且近50年呈現加速趨勢。「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 2024 – 現象、衝擊與調適」中未來推估更顯示,在最劣暖化情境(SSP5-8.5)下,本世紀末高溫達36°C以上的日數平均增加75天,夏季可能長達 7 個月。

儘管極端高溫的風險已清晰可見,但啟動保護措施的訊號、政府各部會的責任分工,以及對非典型工作者的保障網,卻依然呈現權責歸屬不明、跨域整合失效的治理困境。

高溫調適的知識缺口已非瓶頸

從高溫風險評估來看,2023年初國家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根據第18條,「中央主管機關與中央科技主管機關應進行氣候變遷科學及衝擊調適研究發展,並與氣象主管機關共同研析及掌握氣候變遷趨勢,綜整氣候情境設定、氣候變遷科學及衝擊資訊,定期公開氣候變遷科學報告」。依據此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以及環境部依法共同發布《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024:現象、衝擊與調適》。

聚焦於勞工面向,早在2013年,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早已產出《國內高氣溫戶外工作者熱危害預防及檢查作法研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建置的「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上也有詳盡的資訊,包含鄰近醫療機構資訊、 熱危害風險等級查詢計算、 高氣溫戶外作業檢核表、常見熱疾病處置原則等。

近期更有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副主任龍世俊研究團隊與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合作,於2016年至2018年間追蹤雙北營建工人所處建築工地的環境熱壓力,研究結果顯示,地形與建物材質的雙重影響下,導致位於盆地地形的鋼筋水泥工地最高溫可達攝氏47至48度。換算生產力損失,結果顯示勞工平均生產力減少29%至41.3%,體現高溫對於勞工的無法忽視的衝擊(Alahmad et al., 2025)。

這顯示,與許多新興風險不同,高溫調適的瓶頸已非知識不足,政府部門多年來已投入大量資源進行科學推估、風險評估與健康影響分析,對於風險的輪廓與衝擊已有相當清晰的掌握。

高溫調適並非全新議題,職安已有高溫作業規範

由於許多工作內容包含鋼鐵冶煉、鑄造、燒窯、機房等室內工作飽受高溫的影響,《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8款已經包含「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八、防止輻射、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害。」,且早在民國63年就已具有《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隨著高溫氣候風險的加劇,室外工作也飽受衝擊。以熱指數(Heat index, HI)作為熱危害的分級標準於2019年首次於《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中出現,並於2025年更新為《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明確課予雇主預防責任,並提供具體工具,包含提供遮陽設施、充足飲用水、調整作業時間與健康監測等。但與《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不同,後者迄今仍屬行政指導性質,缺乏明確的法律拘束力與停工補償機制。

被漏接的室外與非典型工作者

現行法規的邏輯,未能跟上勞動型態的轉變,作為每日在戶外奔波的、極可能遭受高溫衝擊的外送員,從法規層面來說,外送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得需以個別案例進行討論。一般來說,平台方主張外送員只是承攬制的外包員工。承攬制意指,員工並非勞工,根據民法第 490 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若按照前者認定非僱傭關係,外送員無法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障。

《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雖已點名機車外送、農事等工作者,但其執法邏輯仍難以擺脫「場所導向」的框架。對於高度移動、工作地點不固定、甚至是自營作業者的平台外送員與農民,傳統的勞動檢查難以有效介入。

高溫勞動防護的制度斷層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早已針對戶外作業的熱危害問題發布《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然而,這份行之有年的指引本質上屬於行政指導,僅供事業單位作為危害預防的參考。即便在最新的國家調適行動計畫中,勞動部的對應行動,行動計畫 7-2-1-1「加強高氣溫戶外作業監督檢查及危害預防宣導」,也主要仍以「強化勞動監督檢查」和「預防宣導」為主軸,缺乏法律賦予的強制性命令。

此背景下,環境部主導成立「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並規劃於 114 年第四季啟動企業抗高溫行動工作坊,預計在 115 年度研擬具體的《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希望透過與企業面對面交流,吸納產業端的經驗與創新作法,強化勞工工作場域與戶外作業照護。這樣的方向顯示政府開始意識到單靠部會內部規劃難以應對實際風險,願意透過公私協力的方式擴大氣候調適的參與基礎。

然而,若新指引仍僅止於「建議性」或「參考性」,而未能補足既有制度的強制缺口,其效果可能仍有限。若新計畫未與既有制度形成連結,恐怕仍會重蹈「有文件、無執行」的覆轍。唯有在這些跨部會行動上,建立統一的法律框架與責任鏈,才能讓企業參與轉化為真正可持續的勞工防護行動。

把看得見的熱,變成看得見的責任

勞動部的《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法律位階僅為「行政指導」,使其不具強制性。將一個攸關勞工生命安全的系統性氣候風險,託付於法律強制力薄弱的「行政指導」,並寄望於個別「雇主的善意」,是當前治理框架的隱憂。

這好比用以處理日常工安的思維,來應對一場全面性的公共衛生與氣候災難。我們需要的不是取代它,而是為它賦能,透過與災防系統的強制性訊號連結,將這份善意的「指引」升級為必須執行的「指令」。

回到中央層級的高溫調適脈絡,《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 年)》行動計畫 7-2-1-1「加強高氣溫戶外作業監督檢查及危害預防宣導」,在112年年度成果摘要中提及:「勞動部推動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法規修正與監督檢查及危害預防宣導,督促事業單位單位強化勞工健康管理作為。」

然若追溯源起,該措施主要承接自《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7–111年)》之行動8-2-1-1「職業衛生危害預防監督檢查計畫—戶外高氣溫作業危害預防子計畫」。其既定目標為:「針對具熱疾病危害高風險之事業單位,實施監督檢查;與透過輔導及說明會等管道,宣導高氣溫對勞工身體健康的影響及預防方法。」,該計劃針對戶外作業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實施熱危害預防監督檢查9,608場次,督促雇主落實勞工健康保護措施。

從此脈絡可見,高溫勞工調適在方向、目標,乃至於執行的手段,與過往相比並具體調整,在此情形下,面對愈發高溫的天氣與各式新興的工作型態,「場所導向」的職安治理在未來勢必產生更多裂痕。因此,對於下期的《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呼籲中央把高溫治理的支點,從舊有「場所—稽查—宣導」的線性思維,多以行政指導與事後檢查為主,舊有「場所—稽查—宣導」的線性思維,多以行政指導與事後檢查為主;轉向「預警—啟動—紀錄—問責」具有強制效力的機制。

具體而言,當高溫達到特定分級時,班表調整、休息—飲水—遮蔭配置、緩工或停工條件即自動生效,相關單位需於時限內完成自我檢核,紀錄需公開受到民眾檢閱,地府據以展開重點稽核與輔導,而後進行成效對帳與問責。

同時,必須正視非典型與高度流動的勞動型態。下期計畫應將平台經濟與多層外包納入治理版圖:只要存在實質勞務行爲,平台與主承攬商即負起最低照護義務,包含預警時段的派單降載、避熱路徑、收入補償與教育訓練,並把這些義務內嵌於公共工程與政府採購契約、特許或營運許可等管制節點,使責任不因承攬關係而被稀釋。為了避免合規成本壓垮末端,中央也可調整現行輔助工具使其更易於特定產業、受眾使用。

調適救台灣,為氣候而走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會議(COP30)主席柯利亞(Andre Correa do Lago)於「主席的第八封信」(Eighth Letter from the Presidency)中表示:當「警示的年代」讓位於「後果的年代」,人類面對一個深刻的事實:氣候調適不再是減量之後才有的選項;它是我們存續的上半場。每一次進化轉折,人類都以調適贏得在地球上的位置——透過學習、創新,並改變生活條件本身。調適要求我們勇於放下不再適用的事物,同時保留定義我們的核心。

從這個國際提醒回到台灣現場,極端高溫的威脅,如白晝的烈日般清晰而無可迴避,它正炙烤著每一位在戶外為社會運作而奔波的勞動者。當風險已如此具體、如此「看得見」,我們的回應也必須同樣具體、同樣「看得見」。我們不能再滿足於僅有善意的呼籲與原則性的指導,而必須建構一條從預警訊號到最終保護行動、權責分明的責任鏈。

11月1日邀請每一位關心勞動權與氣候正義的公民走上街頭,參加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以及60多個來自生態、社福、人權等不同領域組織所舉辦與響應的:「為氣候而走-打造韌性台灣」大遊行。本次為氣候而走遊行中,提出「正視氣候變遷風險,強化因應衝擊的調適及回復能力」以及「百工百業站出來,氣候調適護未來」兩大與調適相關訴求,呼籲政府必須修訂並嚴格落實熱危害防護法規,將氣候風險納入日常決策。勞動部應會同各部會,依產業分級訂出可檢核的措施,並建置預警通報、強化稽核與處分、推動資料公開與定期檢討。

遊行改變不了氣溫,但它能改變制度的溫度。11月1日,我們在路上相見,為氣候而走,打造韌性台灣。

【為氣候而走|遊行資訊】
遊行當日|2025.11.1(六)12:30 ~ 17:00
集合地點|台北市政府東門廣場
遊行路線|(總長2.14公里)起點市府東門廣場 ▷ 穿越松壽廣場公園 ▷ 轉進香堤大道 ▷ 松壽路▷ 松智路 ▷ 信義路五段 ▷ 市府路 ▷ 松高路 ▷ 松智路 ▷ 終點市府東門廣場
遊行特色|分為三大區域,主舞台區安排議題短講外,也有樂團及脫口秀表演;攤位區由各民間團體組成;親子區安排環境繪本共讀、小小光電工程師體驗遊戲。
遊行官網|https://neti.cc/ZmEK9Lo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