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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淨零經濟管理局能源產業就業計畫

澳洲淨零經濟管理局能源產業就業計畫

文/楊沛為|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

為因應澳洲電力業逐步汰除化石燃料設施的重大變革,該國於去(2024)年通過《淨零經濟管理局法案》(Net Zero Economy Authority Bill)。該法旨在提供煤炭及天然氣相關產業的勞工培訓資源與新興就業機會,並由新設立的「淨零經濟管理局」(NZEA)作為主責單位,負責監督燃煤和燃氣電廠業主作為雇主的法定公正轉型義務。

重點摘要

  • 燃煤或燃氣電廠宣布關廠即自動觸發NZEA相關利害關係者及資源盤點作業。
  • 如經判斷有研擬能源產業就業計畫之需要,則電廠業主及受關廠影響之依賴企業皆需履行法定義務,協助員工受訓、轉職。
  • 除法定公正轉型義務外,關廠業主、相關企業與相關工會必須共商符合該個案脈絡與需求、因地制宜的輔助措施。
  • 淨零管理局扮演協調、監督與牽線的角色,協助受衝擊勞工於區域內找尋新興工作機會。
  • 能源產業就業計畫機制與相關要求,可作為台灣企業公正轉型規劃方向,以及後續跨層級公正轉型個案處理機制上之參考。

政策介紹

NZEA的目標在於促進「有序且正向的經濟轉型」,其中最重要的工作事項之一便是針對燃煤和燃氣電廠關廠所設立的「能源產業就業計畫」(Energy Industry Jobs Plan,EIJP)機制。 在此機制下,當一燃煤或燃氣電廠業主宣布關廠,便將觸發一系列的盤點及轉型規劃作業。首先,NZEA應先完成:

  • 辨識關廠業主與依賴該廠之企業
  • 辨識以上企業的「轉型員工」(transition employees,即受轉型衝擊之勞工)人數,其工作內容以及其他與職位有關之細節
  • 尋求該地區其他可提供工作機會之雇主之興趣,並詢問這些雇主能提供什麼樣的工作機會、需要何些技能
  • 估算有多少「轉型員工」會成為「參與員工」(participating employees,即已向原雇主表達欲另尋其他工作機會的員工)。

在盤點以上資訊後,NZEA便可在關廠日的兩年內,向公平工作委員會(Fair Work Commission,FWC)提出「利害社區判定」(community of interest determination)之申請。FWC會在採取以下行動後,決定是否有針對該廠實施EIJP之需要:

  • 在勞資協議等架構下,協助轉型員工找尋其他工作機會之既有措施
  • 各雇主之轉型員工人數
  • 轉型員工與參與員工之比例
  • 雇主是否有能力將轉型員工於企業內部重新部署
  • 該區域內是否有其他雇主能夠提供轉型員工工作機會。

FWC在經過自身判斷並審視各方利害關係者的意見後,若認定有EIJP之需求,則關廠雇主及受關廠影響的依賴雇主便依法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 提供員工表達希望尋求其他工作機會的機會,並提供協助轉職的支持;
  • 清楚地向員工說明雇主義務;
  • 與NZEA合作,執行EIJP。

其他視各廠特殊情況,在合理範圍內應履行的義務還包括:

  • 安排由雇主、外部顧問或工會提供就業相關建議與諮詢的機會;
  • 促成員工與新雇主之間的互動與配對,提供彈性工時協助員工參與招募流程、協助協商到職日期;
  • 提供有薪假或彈性工時以協助員工受訓、獲取相關轉職資源。
圖3、澳洲能源產業就業計畫流程(譯自NZEA (2024)

此外,針對許多電廠所在、傳統上高度仰賴高碳排產業的地區,澳洲政府也會跨層級合作研擬「區域勞動力轉型計畫」(Regional Workforce Transition Plans),透過職涯輔導、求職輔助、再培訓支持、財務規劃與建議乃至搬遷輔助等措施,支持未必受EIJP所涵蓋但仍受轉型波及的社區居民與勞工因應挑戰,並引導新興產業的投資與開發進入這些地區。目前已辨識出將研擬RWTP的區域包括:

  • Gladstone,昆士蘭州(煤礦業、液化天然氣出口)
  • Latrobe Valley,維多利亞州(煤礦業(褐煤)、燃煤電廠)
  • Hunter,新南威爾斯州(煤礦業、煤礦出口)
  • Collie,西澳州(煤礦業、燃煤電廠)

對台灣的啟示

澳洲EIJP的制度對台灣的公正轉型治理機制而言,有至少兩點極具對照與參考價值之處。

首先是對於企業公正轉型行動的要求。我國當前的公正轉型治理架構與政策,仍未對於處在轉型第一線的企業所應負起的規劃義務與公正轉型措施,有足夠完整且細緻的著墨。其中,燃煤電廠關廠與轉型的議題,也國營企業可發揮預防大量解僱的緩衝作用,而未在公正轉型的政策脈絡下有所規劃。但澳洲EIJP下對於業主的規劃與社會對話義務和應採取具體行動之事項,仍可作為台電公司和民營電廠業主之參考。特別是台電在2021年世界基準聯盟(World Benchmarking Alliance)的企業公正轉型評比中,僅獲得總分16分中的1分;若能參酌EIJP架構下的事項及早啟動與勞方對話、規劃再訓練和轉介相關工作等措施,將有助於後續評比分屬的提升和內部推動轉型的動力。

再來則是轉型個案的處理機制。目前台灣公正轉型治理機制多停留在上位政策。若能從單一個案(如煉油廠或燃煤電廠轉型)出發,藉此整合中央層級包括國發會、勞動部、環境部、公正轉型委員會等各單位在失業救濟、就業服務、綠領人才培育與推介等既有資源及利害關係者辨識和議合的能力,並納入地方政府的經發、勞動、環境等相關局處一同盤點既有措施與缺口,共商符合受該廠關廠衝擊的勞工和社區需求的資源和解方,協助勞工轉職、驅動在地經濟多元化,將有助於發展個案處理的模式與程序。如此才能強化公正轉型,接住受轉型衝擊的勞工與社區;避免地方政府的投入僅限於無止盡的社會對話,卻在衝擊來臨時無招架之力,削弱淨零轉型的社會公信力。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團隊,感謝澳洲工會理事會(Australian Council of Trade Unions,ACTU)氣候及能源資深顧問Daniel Sherrell受訪提供之資訊與意見,惟文中若出現之任何錯誤均由作者負責。 本系列案例分析為公共資源,歡迎各界下載使用,並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