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淨零轉型,賴清德總統昨天在「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指示環境部訂定各縣市減碳額度。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今天(31日)表示,若要強制地方執行恐有難度,他建議可以分配碳費作為誘因,驅使地方提高減碳量,並透過評比增加減碳動力。
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30日召開第五次會議,環境部長彭啓明會後指出,賴清德總統在會中要求訂出各縣市政府須負擔的減碳額度,環境部將積極與地方政府研商。
彭啓明31日接受央廣訪問時表示,由於許多委員在會中提議訂定地方的減碳額度,因此總統指示環境部研議;目前各縣市都有提出減碳目標,但屬於自我宣告的性質,未來將由環境部檢視地方所提減碳計畫,再研究、探討各縣市須分攤的減碳量,預計明年將啟動評估。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受訪則表示,各縣市政府目前其實都已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方案,明年第一季前須再提出2026至2030年的具體減碳措施,他認為中央應根據各縣市的排放結構與特性,檢視其減量方法與目標是否合理,並進一步與中央所訂定的六大部門階段性減碳計畫對照。以台北為例,住商部門的減碳量便可再提高。他說:『(原音)台北市目標是2030年要減量40%,但問題是因為台北市75%以上排放量都是住商部門的排放量,等於說全台灣在住商部門的減量的進程來講的話,其實是會比40%來講的話是來得更為積極,所以這時候就會可以檢視出來台北市它的減量目標可能是比較不夠的,所以這個部分就可以去建議台北市在他們2030年的目標可以再有所加強。』
趙家緯指出,中央強制規範地方執行減碳計畫有其難度,他認為可行的做法是積極檢視地方政府2030年的減碳目標是否適切,並以分配碳費收入作為誘因,驅使地方提高減量額度,並搭配全國評比方式,作為推進的動力。 (編輯:鍾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