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締約國大會(COP30)正在巴西貝倫舉行,正式會議與會者超過 5 萬 6 千名,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也於 11 月 10~16 日間前去貝倫現場,主辦「地緣政治動盪下的東亞有效碳定價」(Navigating Geopolitical Turbulence with Effective Carbon Pricing in East Asia)以及「亞太能源轉型展望」(Advancing the Energy Transition Toward Climate Target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兩場論壇,邀集來自日本、韓國、澳洲、台灣等七位專家,共同針對落實台灣減碳新目標極為關鍵的碳定價制度與能源轉型分享各國最新動態,交流經驗,擬定共同合作進程。
慎防免費核配、浮濫國際碳權損害碳定價效力
於 11 月 12 日在大會藍區亞洲氣候解方館舉辦的「地緣政治動盪下的東亞有效碳定價」中,首先由日本世界自然基金會(WWF Japan)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田中健(Ken Tanaka)分析日本正在推動的 GX-ETS,其指出目前制度有三大問題:缺乏「清楚與國家自主貢獻(NDC)相銜接的總量上限」、「僅訂定碳價上限卻未訂定與國際淨零路徑一致的價格下限」、「寬鬆的免費核配」。因此 WWF Japan 藉由日本氣候倡議此合作計畫,集結了超過兩百家企業連署,要求碳定價應參考 IEA 建議的 2030 年每噸 130 美元為目標,而收入則應優先支持難減部門、中小企業減碳還有緩解一般民眾轉型負擔。
而南韓 Plan1.5 的計畫總監權京洛(Kyungrak Kwon)指出 K-ETS 雖涵蓋約七成以上的國家排放量,但由於配額過剩、經濟成長放緩與大量使用便宜的國際碳權,市場碳價長期停留在每噸約 6 美元,是主要碳市場中最低的水準,價格太低,企業沒有減量誘因。而韓國政府估計,制度運作前兩個階段累積的超額核配高達一億四千萬噸,約等同全國排放量的兩成,部分大型企業甚至靠出售免費取得的配額獲取暴利,成為國會與社會輿論批評的焦點。針對明年要啟動的第四期排放交易,其迫使政府設定與 NDC 相符的總量上限,取消過往超額核配,使其無法延續用於第四期,促使電力部門的免費核配比例須從 2026 年的 90% 降至 2030 年 50%。權京洛更指出依據韓國的經驗,允許國際碳權使用率達到 5% 但其八成國際碳權來自爐灶計畫,減量效果可能被大幅高估,更凸顯「廉價碳權」削弱國內減量誘因的風險,呼籲應將國際碳權使用條件大量限縮。
而在臺灣經驗上,參與碳費制度設計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劉哲良博士則分享如何藉由分析碳費對於企業與電價的影響,化解企業反對與民眾疑慮,並指出在優惠費率搭配自主減量計畫的設計下,有九成以上的排放源都提送的自主減量計畫,而這些自主減量計畫中的減碳措施,可創造數千億以上的淨零投資。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則援引歐洲 Sandbag 智庫的估算,若無碳費時,台灣要付出給歐盟的碳關稅約達 4 億歐元,但若碳費可訂在 1800 元水準時,則可將碳關稅縮減至 1 億歐元左右,顯現積極碳費,方可避免超過一百億台幣的關稅流失。而台灣討論碳費時,常援引日本、韓國跟新加坡的制度經驗,但本次論壇中日、韓專家分享的觀察,包括過量免費核配、國際碳權浮濫等,卻是台灣制度設計上較少討論者,故應藉此機會汲取經驗,確保台灣碳費設計的完整性,否則失效的碳費,將無法達到原定 2030 年減量 3000 萬噸的效果,台灣亦無法達成減量目標。

(照片說明)「地緣政治動盪下的東亞有效碳定價」講者合照,左起為趙家緯、劉哲良、權京洛、田中健(照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提供)
亞太地區共作,加速能源轉型推動
在碳定價論壇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則於 11 月 15 日在由世台聯合基金會(STUF United Fund)於綠區設置的永續行動館,邀請多國專家分析韓國、澳洲、日本與台灣的能源轉型進程與挑戰。
韓國氣候解決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 SFOC)的金多恩(Daun Kim)政策分析師則指出雖然新成立的氣候與能源部將 2030 年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由 70GW 提升至 100GW,但若無法化解光電與風力的場址審查過程的瓶頸,將難以達到此目標。其指出在光電上,韓國現在規定案場設置需在離住宅或道路一定距離之外,平均距離限制為三百公尺,最遠為一公里遠,此法規導致全國可設置光電的場址縮減了 6 成以上。而光電可跟許多土地利用項目相結合,但僅是由於地方政府不願意肩負起各類細緻行政審查的責任,才一直沿用此類距離規範,故其短期間優先努力目標便是改變此規範。而在韓國離岸風電發展,最大的障礙則是國防需求區域的空間規範衝突,現在由於此海洋空間未能清楚規劃,導致超過 25GW 的離岸風力專案在處於審查程序中,遠遠超過韓國設定 2030 年離岸風力 14.3 GW 的目標,而這就是明年開始施行的離岸風力促進法需優先解決的問題。
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學永續未來研究所所長懷特博士(Stuart White),則強調澳洲雖然土地利用不如日韓台吃緊,而屋頂光電普及率更已是全球第一,再生能源於電力結構佔比也達到 40%,但仍因長期作為化石燃料出口國,在國內形塑的政經結構之下,氣候與能源政策仍是高度政治性的議題。懷特博士分析澳洲當前能源轉型挑戰包括分散式能源整合問題、能源效率和具有調度彈性需求管理措施的投資不足、天然氣基礎設施的鎖定效應阻礙了電氣化進程等。而要化解這些挑戰,則需要一方面要藉由新的電力市場設計,讓消費者更舉有選擇權,因此可發揮需求面管理方案的彈性調度潛力,且若要大規模佈建車輛到電網(V2G)亦可提供大量儲能資源。而屋頂光電上,跟台灣不同,目前澳洲屋頂光電都還家庭為主,接著需要以工商業場為推動目標。而隨著全球化石燃料需求量降低,澳洲需尋求替代方案,如何發揮出口再生能源的潛力,亦是該國轉型重要課題。
而日本再生能源研究所大林美香女士所長,則強調對於日本而言,再生能源相較於新設與既有的傳統能源選項,都是較具成本效益的選擇。而在核電議題上,其強調日本民眾並不贊成核能產業,現在核電重啟使用,是與商業、政治和金錢考量相關,而現在對於 SMR 或新建的核電廠,那需要龐大的資金。而日本再生能源研究所本身所提出的未來十年電源規劃,則是建議再生能源佔比於 2035 年時應提升至 80%,除了光電要由目前的 100GW 左右提升至 280GW 外,更需要佈建 45GW 左右的離岸風力。針對離岸風力上,進一步提出東亞各國針對離岸風力供應鏈共同合作的構想,其指出對開發商和風機製造商來說,至少需要每年 3 到 5GW,才可具有商業化規模。若韓國、日本、台灣可以就施工船、風機零組件等共同合作,更有助於三國達成離岸風力發展目標。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則指出除了減碳目標以外,能源轉型對台灣的重要性還包括維持企業競爭力跟增進能源韌性。依其分析,2030 年時台灣企業綠電需求超過七百億度,是 2024 年綠電供應量的兩倍以上。且若台灣 2035 年時再生能源佔比可以達到 60%,則不僅可將 2035 年減量目標加嚴至 52%,亦可將進口能源依賴度降至 74%,有助能源安全。但由於社會接受度之故,光電設置速度已達到七年來最低,近期光電環評修法將進一步延緩此發展。趙家緯建議一方面要針對光電環評再進一步提出較為簡便的審查項目規範,減少光電環評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則呼籲半導體業、AI 資料中心業者不應只是以綠電購買者的心態自居,而應共同提升再生能源社會接受度,方能重新提振能源轉型的速度。

「亞太能源轉型展望」講者合照,左起為金多恩分析師、懷特博士、大林美香執行長、趙家緯總監、主持人黃一展顧問(照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提供)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本次除主辦該兩場論壇外,亦應邀擔任亞洲氣候解方館「再生能源支持新興科技發展」(Tech World 2.0: Powering Up with Renewables)的與談人,和北美團體 Stand.Earth 與 IEEFA 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nstitute for Energy Economics and Financial Analysis. IEEFA)代表共同討論 AI 與半導體能源需求的議題。除了論壇講座活動外,趙總監亦於 11 月 15 日參與人民氣候峰會遊行,與數萬名關心氣候正義與原住民權益的民眾走上貝倫街頭,敦促氣候峰會具體進展。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將在舉辦 11 月 26 日晚上 7 點於左轉有書舉辦「全球氣候大交工,台灣該如何回應:COP30 峰會觀察」講座,分享對於本次峰會的觀察。本場講座的三位講者,首先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趙家緯總監,從整體視角解析貝倫的談判脈動與最新議題走向;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創會陳惠萍理事長,將分享如何透過公益機制發展再生能源,推動能源自主與社會共享,並提出女性與青年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林子倫副教授,則從全球治理與淨零策略視角,解讀 COP30 的國際情勢,並與台灣政策經驗對照。三位講者將共同帶領我們思考,COP30 進入全球氣候與淨零政策快速變動之際,全球及台灣應如何調整自身定位、加強行動動能,並與世界共同邁向具體氣候行動作為與氣候正義,回應這次 COP30「Mutirão・全球交工」的核心精神,也將 COP 現場帶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