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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搶買的碳權可以抵CBAM?2023世界銀行《碳價現況與趨勢報告》告訴你真相|淨零行不行

2022年全球碳價收入逼近千億美元,但仍遠低於化石燃料補貼,難以有效推動減碳。多數國家持續加嚴碳價管制,歐盟CBAM正式通過,企業須落實減碳以降低衝擊。碳權市場出現萎縮,但仍有發展潛力,需加強治理機制。台灣應儘早施行碳稅,並以實質減量為主,輔以自願碳抵換市場,以達成淨零目標。


台灣企業搶買的碳權可以抵CBAM?2023世界銀行《碳價現況與趨勢報告》告訴你真相|淨零行不行

文:倪茂庭/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專案研究員;原文於5月31日刊登於CSR@天下

世界銀行發布2023《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2022年全球碳價收入逼近千億美元,但相較全球政府對化石燃料補貼創近1兆美元的新高,目前的碳價水準仍無法有效、即時推動減碳,更無法回應《巴黎氣候協定》阻止全球升溫不超過2°C的目標。

氣候變遷加劇,全球碳關稅陸續上路,企業/組織的營運風險愈來愈高,淨零排放、「Race to net zero」必須是現在進行式。「CSR@天下」2023年規劃各類案例「淨零行不行?」,每周二提供實際可行的碳中和解方,也避免多走淨零轉型的冤枉路。

今年是世界銀行《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系列報告的第一個10年,也是第一次較完整的反思世界經濟與政治紛亂局勢下的碳定價。報告顯示,即便全球經濟與政治局勢紛亂,碳價不僅是各國政府主要的核心減碳工具,更擴大對碳價的認識,將其視為更深度的永續治理工具,以持續刺激創新並邁向永續發展。

這回應了國際貨幣基金(IMF)的呼籲:碳定價是穩定劇變衝擊的重要機制,能同時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藉綠能提升能源安全與自主,同時確保低碳轉型、節能與保障脆弱群體。

2023年初,台灣新修訂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確立2050年淨零排放的法定目標。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首波擬針對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約計500家的碳排大戶於2024~2025年間施行碳費。

面臨全球碳價時刻,台灣企業期盼能於淨零轉型中提早卡位,想像的是該如何競逐「碳權」市場。為此,台灣「碳權交易所」最快將於今年7月委由證交所成立,首要任務以供國內產業「代購」「國際碳權」。在此刻台灣淨零、碳價起步階段,企業該如何「把握時間,掌握方向」?

碳價於全球局勢動盪中仍保持穩定成長

截至2023年4月止,全球共有73個施行中的碳價制度,約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3%,多數受排放交易管制(18%),碳稅則含括了5.5%(圖A)。儘管於數量以及涵蓋溫室氣體程度上皆僅有微幅的成長(去年68個,佔22%),但報告中首先提醒,應考慮到過去受碳價管制的減量效益,亦即管制排放量體因碳價管制而減少,進也影響到整體佔比。

圖A:全球碳價管制數量與溫室氣體佔比。圖片來源/世銀2023碳價報告

再者,報告強調主要的碳價機制大抵都持續穩定發展。就碳價水準而言,約有半數的碳價制度持續提高,1/3維持原有碳價,少於15%的碳價價格下滑。特別是歐盟排放交易價格,2023年3月再次突破每噸100歐元,但其餘主要的排放交易價格確實出現震盪,以南韓碳交易市場下跌35%最高(圖B)。

圖B:近5年主要排放交易制度碳價趨勢。圖片來源/世銀2023碳價報告

多數國家持續加嚴碳價管制

大多數國家於高通膨下持續加嚴碳價管制,包含愛爾蘭、盧森堡、荷蘭、挪威與加拿大等碳稅漲幅都高於通膨率,調漲超過20%。

荷蘭另針對電力部門設定碳底價的限制;紐西蘭與歐盟排放交易則按規劃削減核定排放總量與免費碳權的核配。例如,歐盟規劃將於2028年起加倍減少排放總額,逐年減少前年核配總量4.4%,預期2030年前57%的核配碳權皆以拍賣方式而非免費取得。

新加坡2022年11月移除碳價緩漲的規範,預期2026年起碳稅將一口氣從每噸4美元增加至34美元,2030年碳稅將達到每噸38到60美元。加拿大提高原訂2030年聯邦碳價至每噸127美元,2023年調漲至48美元。

僅有少數因能源價格波動而暫緩原碳價成長的規劃,但另方面仍強化未來目標。包含德國排放交易2023年價格緩漲(原訂從33美元調漲至38美元),但另一方面德國政府擴大國內排放交易的管制範圍,將特定的燃煤使用納入,2024年並將擴展至廢棄物焚化處理。又例如南非雖暫緩調漲碳稅,但提高2030年碳稅目標至少每噸30美元。

2023年哪些國家碳價制度要上路?

新施行的排放交易包含奧地利、美國華盛頓州以及印尼;碳稅部分則有墨西哥的4個州政府施行。

碳價新落腳的國家中,印尼雖然因為能源價格波動的影響,暫緩原訂2022年施行的碳稅,但仍於2023年2月針對印尼國內99座燃煤電廠啟動排放交易制度,管制超過8成的印尼電力裝置容量,預期2023年能減少50萬噸碳排。

預期將有更多的碳價制度逐步上路,包含美國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宣布2045年氣候中和計畫裡,提到修訂加州排放交易制度的項目。紐西蘭政府2022年12月宣布將於2025年獨步全球,首個針對農畜牧業的溫室氣體排放設計獨立碳價(丹麥也有相同的討論),主要的爭辯集中於可能的糧食危機。

日本經產省提出2026年施行全國排放交易的計畫;歐盟排放交易擬於2024年起逐步並逐年至2026年全面納管海運排放,2027年將另外成立獨立排放交易來管制運輸、建築部門以及小型能源與產業部門的排放。

CBAM正式通過,企業落實減碳才是真卡位

更受注意的是,歐盟CBAM的最終規範版本已於2023年5月16日正式通過,涵蓋鋼鐵、鋁、水泥、電力,肥料與氫能等預期輸入歐盟的產品,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底進入CBAM準備期,依規範應履行CBAM資訊申報,包含產品碳足跡,以及於原產地國是否已有碳價管制該產品等資訊,2026年起正式開始繳納與歐盟排放交易的碳價差額,溫室氣體管制的範圍於申報期間包含直接與間接排放(用電)。

從CBAM制度的基本邏輯來說,目的是為了讓貿易雙方有相應的碳價管制,以避免不公平的成本優勢,也同時促使全球一致的氣候行動。簡單的來說,企業因應的措施有二,一是積極因應落實減碳,目前2030年前歐盟特定企業若其產品碳足跡名列該產品排放標竿的前10%,就可獲得100%的免費碳權,相反的,產品碳足跡越高,獲得免費碳權就越少。因此,台企唯有自行努力減量才能降低CBAM的衝擊,或至少於2030年前努力排進前10%,就可以不擔心CBAM的額外負擔。

另一個消極方式是企業於國內「實際」負擔「碳價」,意思是如果有免費取得碳權或者有優惠費率的存在,都會被歐盟認定「未實際」支付碳價。

歐盟認定的「碳價」只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溫室氣體總量管制交易制度下所核定的碳權,法律嚴格的名稱為「配額」(allowance),另一個是碳稅/費。各國政府自行認定的「碳權額度」(credit)或是自願市場取得的「碳權」,皆不是CBAM認定的碳價。因此,萬變不離的解方是企業儘早自行減量。

碳權額度市場首度出現萎縮,但前景與需求仍在

2022年碳權抵換的核發(供給)或抵換(需求)數量上都出現消減。近年台灣對於碳權市場的想像與討論,多是集中在下圖C藍色的自願碳權市場。雖從供給上觀察,自願獨立碳抵換機構仍是主要來源(2.75億噸),佔2022年碳抵換核發量的58%,但相較2021年則消減了22%。

圖C:近五年全球碳抵換機制核發來源及其趨勢。圖片來源/世銀2023碳價報告

獨立私人碳抵換機構,如Verra或黃金標準等,2022年由於大量首批申請碳抵換專案的需求,因經驗不足、以及核定驗證的量能不足而拉長的申請審查流程;另外如印尼等國家限制相關抵換專案的申請,皆是造成2022年由私人碳抵換核發量減少的原因。

需求面主要仍來自企業自願減量或供應鏈上的要求,但企業為因應政府法定減量規範的法規遵行需求日漸增加,2022年約計有4,300萬噸的碳抵換,是用來抵減政府法定排放交易或者碳稅的減量責任。

雖然全球約半數的法定碳價機制都有搭配碳抵換,但幾乎全部都有抵換的限制,無論是數量上或者要求碳抵換專案的在地性。因此,碳抵換市場需要有更主動積極的治理機制。

碳權市場的良善治理:反漂綠、在地性、補充性

碳權市場的相關倡議與趨勢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於2022年3月針對上市公司使用碳抵換的揭露指引,以及歐盟2023年3月提出的「反漂綠指令」草案(Green Claims Directive),避免企業浮濫使用碳抵換。

針對高品質碳抵換的標準,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The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ICVCM)於2023年3月首度發布部分的碳抵換審查標準,稱為「核心碳原則」(Core Carbon Principles, CCPs),共計10項評估標準。

另外,自願性碳市場誠信倡議(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VCMI)也初步研擬出「企業碳減量承諾行為準則」(Claims Code of Practice),規範企業三大碳抵換使用的類別:金、銀、銅標碳減量承諾,各有不同的碳抵換使用限制。

全球三大碳抵換信評機構 — BeZero Carbon、Calyx Global以及Sylvera,也積極提供全球碳抵換市場更一致、明確的碳抵換市場訊息與評估標準。

持續有許多的碳抵換機構、投資方、金融商品與減量科技平台加入碳抵換市場,碳抵換的永續性、透明度標準的倡議也持續深化。

首度依據巴黎協定第六條核定國際碳權計畫,也是碳抵換市場未來的正面力量。

最後,世銀報告的發佈會上,針對碳抵換市場的批評與爭議,除了長久以來關注減量額外性、專案透明度外,近年也逐漸將重點擺在專案效益的在地性,以及碳抵換的補充性。

專案效益在地性關注的重點在於強調減量專案不能侵害在地社群的權利,要有透明的機制確保在地社群的實質參與,落實有效溝通,以及專案利益得以回饋於在地社群;碳抵換補充性則強調相關減量義務仍以自身實際的減量行動為主,僅於無法避免的剩餘排放需求上,才能透過碳抵換來補充,也就是碳抵換應視為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全球碳價水準仍舊偏低,應著眼於化石燃料補貼抵銷的碳價效益

回到碳價制度本身,全球碳價水準仍無法回應《巴黎協定》限制升溫攝氏2度所需的碳價水準。根據2017年碳價高階委員會的估計並以當今的貨幣價格調整後,若要達成《巴黎協定》限制升溫攝氏2度,全球碳價水準應於2030年達到每噸61~122美元,然而目前全球僅有少於5%的溫室氣體受到該程度的碳價管制,多數集中於歐洲國家。(圖D)

圖D:全球碳價水準及其管制溫室氣體佔比。圖片來源/世銀2023碳價報告

但應注意的是,各國不同的碳價設計,包含免費核配與優惠稅率等,各管制溫室氣體佔比的程度,以及是否有效回應通貨膨脹等因素,都會影響實質有效碳價的管制。

此外,因為化石燃料補貼等影響,嚴重侵蝕了碳價制度的效益。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估算,2021年化石燃料補貼(約每噸補貼0.9美元)抵銷約20%的碳價水準,其研究調查的71個國家中,「淨有效碳價率(Net Effective Carbon Rates)」僅管制該等國家19%的溫室氣體。

全球碳價總收入近1,000億美元,過半數限定綠色用途以及緩解家戶負擔

2021年全球碳價收入約840億美元,2022年成長超過10%、共約950億美元、直逼千億水準,分別由排放交易占7成、碳稅占3成(圖E)。其中,歐盟排放交易所貢獻的420億美元最多,且因仍有約35%的免費核配,故尚約有200億美元的潛在碳價收入。若以人均碳成本貢獻度來說,瑞典針對運輸部門的碳稅規定,平均每個瑞典人貢獻約200美元;中國排放交易則仍全面免費核配。

圖E:全球碳價收入趨勢。圖片來源/世銀2023碳價報告

龐大的碳價財源成為公共預算的要角

根據氣候經濟研究院分析,約有近半數的碳價收入明定用途(46%),主要用於綠色轉型所需投資,另有10%用以減緩受衝擊的家戶與企業轉型需求(direct transfer)(圖F)。

研究指出,明定綠色投資以及緩解脆弱家戶的衝擊等作為碳價收入的需用項目,將大幅提升碳價施行的社會接受度。具體包含歐盟排放交易投入約430億美元至創新基金,協助大型旗艦低碳科技發展,另外710億美元投入社會氣候基金,緩解脆弱家戶、小型企業轉型需求的衝擊外,也補助低碳運輸與建築的能效改善。

奧地利的排放交易有「氣候紅利」(Climate Bonus)的機制設計,首次於2022年8月進行紅利分配,每位成人與孩童分別獲得544、272美元的氣候紅利,預期2023年10月的紅利分配將落於109~217美元,分配的基礎將取決於公共運輸的便利性高低。

圖F:全球碳價收入與用途分配趨勢。圖片來源/世銀2023碳價報告

但相較於化石燃料補貼的額度,碳價收入成長顯得不足,據國際能源署的估計,2022年全球化石燃料補貼達1兆美元、創歷史新高,不僅使政府財政更加嚴峻,也抵銷碳稅與排放交易的效益。

台灣淨零轉型卡位戰:落實減量,儘早施行碳稅,自願碳抵換市場為輔

台灣無法不面對2050淨零,要達成去碳轉型唯有實際落實減量,增加綠色公共預算的支出,包含協助脆弱家戶與中小企業的轉型,所需的財源必須儘早施行更大規模、治理層級更高的碳稅來因應。

舉例而言,台灣碳費預估將從每噸新台幣300元的起徵,此一水準明顯不足;明定支用的項目也不包含受到氣候災害衝擊或政策轉型而影響的脆弱家戶,影響轉型所需的社會支持度與公正性。因此,需要施行碳稅才能有更全面的淨零財政治理。

其次,自願性碳抵換市場即便有其前景,但需認識到其無法抵減歐盟CBAM的責任,未來要於國內或甚至於供應鏈上發揮作用,仍有更多反漂綠的規範倡議正在逐步明確且加嚴,企業唯一該做且應做的是,清楚自身排放情況,落實減量,清楚揭露企業氣候行動,才是在淨零轉型中真正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