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全球氣候行動報告指出,鋼鐵、水泥等工業去碳化停滯,碳移除技術遠不及所需,氣候融資不足。台灣應借鏡此報告,針對各部門設定具體可追蹤的減碳指標,並關注工業轉型中的公正轉型議題,包括對環境、社區、勞工權益的影響,以確保淨零轉型順利進行。
工業去碳化停滯、氣候融資達1.4兆美元卻遠不及達標所需| 全球氣候行動報告(下)|COP28中場戰役
楊沛為/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助理;原文於11/29刊登於CSR@天下
2023報告指出,鋼鐵水泥去碳化進度陷入停滯,現有碳移除技術僅能捕捉2030年所需的固碳量不到1%。全球公私部門氣候融資雖然來到史上最高的1.4兆美元,卻不及2030年每年所需的5.4兆美元,相比之下化石燃料的公共融資卻還在成長。綜觀全球氣候行動報告,又能給台灣氣候轉型計畫什麼啟示呢?
鋼鐵與水泥去碳化進度大致停滯,但近期發展顯示趨勢短期內或將轉向
自2000年以來,工業部門(含水泥、鋼鐵、化學等材料的生產和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的溫室氣體排放是所有部門中成長最快的。
要扭轉此趨勢並非不可能,但需要降低水泥與鋼鐵等產品的消耗、提升所有工業製程的能源效率、將中低溫製程電氣化,並為難以電氣化的製程發展如綠氫等新興技術。在水泥和鋼鐵這兩個排放密集度最高的產業,這個減碳路徑的實踐卻遠不及2030年目標所需,鋼鐵甚至是朝錯誤的方向在前進。
不過,這兩個產業近期亦有不少正向的消息。全球最大的私部門發展機構、世界銀行旗下的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 最近就提供了塞內加爾的水泥製造商在非洲的首筆綠色貸款。在世界上工業部門成長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印度,該國政府已宣布將成立碳市場制度,協助驅動水泥、鋼鐵與其他產業的去碳化。更宏觀地來看,全球鋼鐵業待上線的新計畫逐漸從仰賴燃煤的製程技術轉向排放密集較低的技術,光是在2021到2022年間就宣佈了28個綠氫相關的新計畫。
現有碳移除技術僅捕捉2030年所需固碳量的不到1%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指出,除了立即且大幅度的將消減溫室氣體排放以外,要將升溫在盡可能不過衝(overshoot)的情況下控制在1.5°C以內,將需要一定程度的碳移除。這當中包括造林等自然措施和直接空氣捕捉(Direct Air Capture,DAC)等科技移除技術。在2030年以前,碳捕捉相關技術每年需要移除30至690百萬公噸的二氧化碳(MtCO2e),但2022年的總移除量還不及1百萬公噸;也就是說,科技碳移除需以較當前快10倍的速度擴張才能達標。
好消息是,科技碳移除在最近幾年已從小眾的概念發展為氣候行動中常見的一環,也引來數十億美元的公共與私部門資金。美國2021年的跨黨派基礎建設法(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就提供了35億美元建造4座每年能移除1公噸二氧化碳的DAC廠、2022年的降低通膨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更將DAC廠商的稅收抵免提高超過三倍。私部門方面,去年亦有國際企業連線承諾在2030年以前購入至少10億美元的永久碳移除。
接續尚需更多的公共資源與資金投入各種研究、研發和示範計畫,各國政府也應建立如一致的測量標準等健全的治理框架,才能順著這股動能,確保這些不同形式的碳移除技術為互補、可信,並降低其社會與環境衝擊。
氣候金融遠不及達標所需,化石燃料的公共融資卻仍在上升
金融是推動氣候行動中極為重要的一環,但當前的投資趨勢卻拖慢著淨零轉型的速度與規模。氣候政策倡議組織(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新研究數據顯示,2022年,全球包括境內與國際、來自公共和私人來源的氣候融資來到了史上新高的1.4兆美元,但這遠不及2030年以前每年所需的5.2兆目標。換言之,在2030年之前全球每年必須增加將近5,000億美元才能步上正軌。
而氣候金融的需求又在發展中國家特別迫切。持續強化的氣候衝擊、COVID-19疫情、無法支撐的債務負擔以及俄烏戰爭所導致的食物與能源價格飆升,都在壓縮著政府資金。撇除掉中國,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遷減緩和調適的融資金額目前還不到2030年所需2.4兆美元的1/10。
此外,若只是一昧的增加氣候金融的規模,但沒有同時自化石燃料開採與去森林化等高排放的經濟行為撤資,也無法達到要將升溫維持在1.5°C以內所需的減碳幅度與速度。然而在全球低碳能源供給方面的投資在2022年首度超越化石燃料,這個趨勢在2030年以前仍須加速超過10倍。
較令人擔憂的是,化石燃料的公共融資在2021年上升至1.1兆美元,顛覆了在那之前的趨勢。在碳定價方面的進展也呈現停滯不前的現象,全球所有碳定價系統所涵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自2021年來並未有顯著增加。若金融體系無法即時將資本流向與實踐巴黎協定的標準對齊,將會拖累所有部門的氣候行動進展。
落實台灣氣候轉型計畫、兼顧公正轉型
台灣自《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辦法》(現已修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訂定以來,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與環境等六個管制部門每年也有發布管制成果報告的義務。惟目前僅更新至2021年,且指標設定仍過於籠統,外界難以準確衡量六大部門之下各產業與措施的進度。
如製造部門僅以當年溫管法所設定的部門排放總量與碳密集度管制目標為基準,而做出達標的結論,未有任何針對鋼鐵業與水泥業排放路徑與碳密集度等數據與分析。
在政策方面,台灣氣候行動在過去一年有年初立法院所通過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與政府核定的「淨零十二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兩大重要進展,確立了我國各部門淨零轉型的路徑藍圖與法制框架,並為碳費制度、公正轉型、綠色金融、氣候變遷調適等關鍵政策工具組合奠下基礎。但後續在各方面轉型規劃、政策設計與實踐等細節仍有許多這份全球氣候行動情勢報告能作為啟示之處。
工業部門與難以減排的產業之轉型與其潛在社會經濟衝擊即為一例。除了目前的工業減碳措施零散在十二項淨零關鍵戰略中,而無整合性的上位策略以外,在相關戰略的框架下也尚未有鑑別與因應各產業在轉型、改變製程、採納綠色氫能、碳捕捉等新興科技的過程中所可能面臨的各種挑戰。
此份報告在討論水泥與鋼鐵業轉型的篇幅中,就特別提出了公正轉型的相關挑戰。工業製品的生產需要原料的開採(如煉鋼需要鐵礦、水泥需要石灰石等)需特別留意對周邊的地區與社區之影響、乃至任何侵犯環境與人權的事件發生(如:礦工在不安全且不健康的工作條件下勞動,當地居民與原住民社區失去家園、生計、無法取得乾淨的空氣和水資源等)。
若沒有充分的鑑別、預防和解決開採相關的環境與社會風險,此類的工業發展是將對當地經濟和社區產生不可逆的衝擊。
再者則是工業部門與產業轉型效益和風險的空間性。此報告指出,將需要大量零碳能源或綠氫的工廠設置在再生能源密集度高的地區雖有助於確保低碳工業園區的經濟可行性,但若涉及遷廠亦會衍生出公正性問題:遷廠可能加重部分地區的負擔、造成既有資產擱置、導致失業、帶來淡水資源和土地利用的環境影響、工作與家戶的搬遷與安置、勞工再訓練、其他相關基礎設施的重建等。
以鋼鐵業來說,將煉鐵與煉鋼製程分開,並將能源密集度較高的前者設置在再生能源熱區、後者保留在原廠區,可作為控制轉型過程失業人數的措施之一 。
在淨零關鍵戰略行動計劃陸續從規劃發展至執行與實踐階段的當下,台灣亦應針對各部門設定具體且可追蹤的檢核指標,並定期檢視在達成短期、中期、長期目標上的進展與落差,方能強化氣候行動的社會參與和公信力,並確保台灣在邁向2050年淨零排放的路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