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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很焦慮、降低競爭力?錯!拖晚、低收,台企才會流失競爭力

碳費徵收不會導致通膨,反而能促進企業投資綠色技術,提升競爭力。國際間碳關稅實施的前提是先開徵碳費,台灣應儘早實施碳費,並提高費率以推動減碳。優惠費率旨在鼓勵企業積極減碳,不應放寬標準。碳費徵收有助於台灣邁向淨零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


碳費很焦慮、降低競爭力?錯!拖晚、低收,台企才會流失競爭力

文:林雨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原文刊登於商周

環境部已在三月份啟動碳費費率審議會的討論,然而在第二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召開時,產業界提出數項擔憂,包括:物價上漲、碳費制度應與國際接軌,避免被其他國家重複課徵,以及碳費是否會削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等。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觀點,以幫助企業緩解碳費課徵所帶來的焦慮。

物價上漲造成通膨?歐美案例證實影響不大

關於物價上漲問題,過去許多研究已經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如國際商會指出,碳定價的實施對於通貨膨脹的影響有限,因碳價的收取會降低對高碳商品和服務的需求,並增加對低碳能源的需求,進而減少通貨膨脹的影響。

以歐洲及加拿大的碳稅案例為例,高額碳稅並未帶來通貨膨脹,反而產生通貨緊縮現象。除此之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針對歐元區碳定價與通膨研究也同樣指出,碳定價的實施對於歐元區的通膨並未產生重大影響,即便有影響也僅是短期的。

根據IMF估算,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碳價從40歐元漲到150歐元的情況下,其帶來的通膨影響也僅為0.2~0.4%,影響有限。

不針對碳排放收費,將來極端氣候加劇還是會通膨

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 — — 國際商會(ICC),也在去年指出,如果不採取行動,將付出更高的代價來調適和減輕氣候危機所帶來的影響,甚至可能引發氣候相關的通貨膨脹。

換言之,在不遏止溫室氣體排放速度的情況下,頻繁的極端氣候災害事件將嚴重地影響供給和需求,進而引發各界所擔憂的通膨問題。

大家擔心台灣碳費沒法跟國際接軌,其實根據歐盟CBAM規定,企業已在產品製造國付過碳費,是可以減免CBAM憑證費用的。只是,目前歐盟CBAM尚處於試行階段,後續抵減細節仍有待政府跟歐盟進行協商。

台版CBAM建置時機未到?費率先提高更緊迫

碳關稅的實施目的為防止碳洩漏,並逐步汰除給予企業的補貼,如英國、日本及皆計畫實施碳關稅,但碳關稅開徵的前提在於,碳費必須要先開徵,並且在費率高到一定程度時,有碳洩漏風險存在時,才有必要建立CBAM

以日本而言,作為亞洲最早收取碳稅的國家,早在2012年便開始針對化石燃料排放進行課稅,並計劃於2028年開始向化石燃料進口商徵收化石燃料費用。韓國同樣如此,早在2015年便開始實施碳排放交易,近期才開始研擬CBAM的建立。

對於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而言,儘早收取碳費才有助於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並將資金留在台灣以進行綠色技術發展。

台版CBAM的實施,其目的應為逐步取消對於碳洩漏風險高產業的補貼,而非成為延遲碳費徵收的藉口。惟現行法案並不足以推動台版CBAM,政府也應盡快建立相關制度以利推動。然這並不影響碳費的推動進程,現階段除了碳費之外,亦有其他配套措施幫助業者面對公平競爭的問題。

另外,產業還擔心,課徵碳費,會影響營收,降低競爭力。

但其實,實施碳定價政策的主要目的除了讓排放者承擔責任外,也有助於逐步降低清潔技術和再生能源的相對價格,促使企業投入更多資金於綠色技術的開發以及提升能源效率,進而提高生產力

課碳費降低競爭力?韓國、瑞典鋼鐵商早轉型投資綠色鋼鐵

在全世界都在追求減碳的背景下,不難想像低碳技術的競爭優勢將逐漸提高。而國際上也已經有不少重工業設有2030年前商業化淨零製程的目標,如韓國鋼鐵商Posco投資約930億美元於清潔技術的提升,包括氫能煉鋼,並計劃在2030年啟動綠色鋼鐵的生產;而瑞典SSAB亦然,致力於開發無碳排放的鋼材預計在2030年時,生產的鋼材將不再使用化石燃料。

唯有儘早開始投資相關技術,取得先行者優勢,企業才能不被淘汰。若越晚開始行動,企業在碳排的成本勢必越來越高,更無助於轉型。若延宕碳費收取期程,不僅無助於企業維持其競爭力,更會導致台灣困在褐色經濟思維中,阻礙淨零轉型。

除了碳費之外,其餘配套措施也至關重要。如企業得以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指定目標,則可以獲得優惠費率

優惠費率的目的在於鼓勵企業加大力度減碳,而非幫助企業降低排碳成本。換言之,欲獲得優惠費率之企業需要比其他企業提前加大投資、加深減碳作為,對於氣候目標之承諾更具雄心

依現行規定,若企業未能達成指定目標,需補繳差額費率。若再依指定目標達成度給予不同優惠,使未能達到目標之企業能可以享有優惠費率,並不符合政策原先設定之目的;且企業一方面因為減碳,本身便可以減少碳費負擔;另一方面,目標年限已經延長至2030年,已有足夠時間因應,不應再為其提供優惠,為企業大開後門。

而針對廠商先期所投入之自願減量行為,相關法律已針對自願減量行為給予誘因,包括核發減量額度供企業用於抵減碳費。且企業減量本身便已減少碳費支出,進而也減輕其財務負擔。

綜上所述,碳費徵收不僅是必要的,也是急迫的。課徵碳費不僅有助於台灣社會邁向淨零轉型,也有益於提升台灣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且唯有高碳費費率才有辦法推動高碳排者積極減碳,承擔排放者責任,並與國際接軌。

參考文獻:

  • ICC (2023). Carbon pricing and inflation: a dilemma?
  • IMF (2024). Carbon Prices and Inflation in the Euro Area.
  • SSAB (n.d.). Fossil freedom is just around the corner!
  • Yermolenko, H. (2023). POSCO to launch the production of green steel by 2030. GMK 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