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N 發布三大排放企業氣候績效評估,籲股東會追問台塑石化、中鋼、台積電:減碳承諾如何落實?
AI 與半導體熱潮推升台股市值,在股市狂飆的同時,投資人也不能忽略氣候緊急狀態為企業經營所帶來的風險。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TCAN)今日發布《2026 台灣三大排放企業氣候績效評估報告》,針對台塑石化、中鋼與台積電三家台灣前三大製造業排放企業進行氣候績效評估,其中台塑石化氣候目標設定與實際排放趨勢並不一致,中鋼的各項排放報告及減量計畫的減量目標也出現差異,影響外部判斷其轉型計畫可信度。台積電則仍有台灣廠區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偏低、中期減量目標與 2050 年淨零路徑尚未充分一致的問題。三家公司合計排放量約占台灣總排放量 20%,其減量進展不僅攸關個別企業的長期競爭力,也將直接影響台灣 2030 年減量目標與 2050 年淨零路徑能否落實。
除了EPS、ESG,接下來要還要關注CTP
過去投資人看企業,最重視 EPS;近年 ESG 也成為判斷企業永續表現的重要指標。但 TCAN 指出,接下來投資人還必須看 CTP——Climate Transition Plan,氣候轉型計畫。因為在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逐步上路後,企業不能只提出淨零宣示,也不能只列出節能成果,而必須清楚向投資人說明:氣候風險如何影響公司策略?減碳目標如何落實?資本支出是否支持低碳路徑?董事會是否真的負起監督責任?
依據金管會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時程,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 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將自 2026 會計年度起適用 IFRS S1 與 IFRS S2。換言之,台塑石化、中鋼與台積電於 2027 年公告申報的 2026 年年報,都必須在年報永續專章中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公司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的影響。本次評估立基於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建議,並參考 WBA、氣候行動 100+(CA100+)、轉型路徑倡議(TPI)與 InfluenceMap 等針對台灣企業的評比結果,從目標設定、氣候風險與機會、氣候議合、轉型關鍵指標、治理與問責,以及公正轉型等六大面向,檢視其氣候績效。

台塑石化:目標高於近年排放,範疇三與商業模式轉型仍不足
台塑石化現行不足之處在於,在於氣候目標與實際排放趨勢脫節,且低碳產品規模仍不足以改變既有高碳營收結構。台塑石化近三年範疇一、二年平均排放量皆超過 2,000 萬噸,範疇三排放量更高達 5,000 萬噸以上,但公司尚未針對範疇三設定短、中、長期目標。對油氣石化業而言,若不處理產品使用端排放,淨零承諾就難以被視為完整。
另一方面,台塑石化雖已佈局低碳產品,但其規劃與既有主力產品規模差距過大。公司雖已將永續航空燃油(SAF)列為低碳產品方向,但即使以目標年產 5 萬噸計算,對照其 2026 年預計銷售 乙烯 214.5 萬噸、丙烯 171.4 萬噸、丁二烯 29.4 萬噸,SAF 產量僅相當於三項石化基本原料合計銷售量的約 1.2%。這顯示 SAF 目前更像是局部低碳產品布局,尚不足以證明台塑石化已啟動足以影響核心營收與產品結構的商業模式調整。
TCAN 建議,台塑石化應重新檢視基準年與減量路徑,建立範疇三目標,並不只揭露 SAF 產量,而應進一步說明 SAF、循環材料、替代原料與深度減碳技術,未來將如何逐步提高占比、取代高碳產品,並影響公司營收結構與資本配置。同時,應強化價值鏈議合、氣候政策一致性與公正轉型規劃。
中鋼:減量目標版本不一,高爐延役恐形成高碳鎖定
中鋼現行不足之處在於,減量目標版本不一致。中鋼在不同計畫中更換基準年與減量時程,基準年調整使其 2030 年允許排放量較原目標多出約 45 萬噸,並將原定 2030 年應達成的絕對減量目標推遲。中鋼 2024 年碳排放強度仍達 2.33 噸 CO2e/噸鋼,且廢鋼實際投入比例僅約 4%;若維持既有產量與廢鋼比例,至 2030 年實質減量幅度必須達 33.6%,才可能符合 SBTi 鋼鐵業科學基礎要求。
此外,高爐延役將進一步加深轉型風險。中鋼規劃使中龍壹號高爐及肆號高爐持續運轉至 2040 年前後,推估屆時仍可能鎖定近 900 萬噸 CO2e 的年度排放量。TCAN 建議,中鋼應提升目標異動透明度,清楚說明各目標年絕對排放量與減碳措施貢獻;同時儘速評估高爐退場時程,擴大低碳煉鋼投資,並針對高碳供應商、公協會氣候立場與勞工轉型影響建立實質議合及量化指標。
台積電:海外綠電 100%,國內主力廠區僅約 6.2%,綠電雙標亟待改善
台積電現行不足之處在於,雖已具備相對完整的氣候治理架構、再生能源承諾與供應鏈議合措施,但排放量仍隨先進製程與產能擴張持續上升,中期減量目標與 2050 年淨零路徑尚未充分一致。
特別是在再生能源使用上,台積電海外子公司及全球辦公室已連續多年達成 100% 使用再生能源,然而承擔主要用電、先進製程產能與範疇二排放的國內廠區,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卻僅約 6.2%,形成明顯的國內外綠電落差。即使台積電已簽署 7.3 GW 再生能源合約,但距離履行2030 RE 60的承諾仍需有100億度以上的落差。若未以台灣在地綠電補足,將加劇台灣的供電壓力。
此外,能源效率方面,台積電「每一製程技術量產五年後能源效率倍增」目標也未完全達成,5 奈米製程量產第五年能源效率僅提升 0.6 倍。自主減量計畫中亦偏重 LED 汰換等低技術門檻措施,與製程設備、EUV 能耗及廠務系統等高用電熱點相關的措施仍不足。TCAN 建議台積電應儘速依循 SBTi 設定範疇一至三絕對減量路徑,提出分年度、分地區的再生能源採購計畫,並建立節點別用電、每光罩層用電與每 wafer pass 能耗 KPI。
股東會是氣候問責關鍵時刻,投資人應要求企業提出可查核轉型計畫
TCAN 表示,本報告選在三家公司股東會前夕發布,是希望協助三家總計四百萬戶的投資人,可共同呼籲企業應將氣候風險納入公司治理與投資判斷。中鋼將於 5 月 22 日、台塑石化將於 5 月 26 日、台積電將於 6 月 4 日召開股東會。股東會不只是聽取營運成果的場合,也應是檢驗企業是否有能力面對能源與氣候風險的關鍵時刻。
TCAN 建議,投資人可要求台塑石化、中鋼與台積電具體回應三個問題:
第一,企業提出的減量目標,是否真的跟得上 1.5°C 路徑與國際揭露要求?
如果企業的基準年、目標年或排放範疇不清楚,甚至出現不同版本的減碳目標,投資人就難以判斷其淨零承諾是可執行的經營策略,還只是降低外部壓力的宣傳工具。
第二,公司是否說清楚,達成目標需要投入多少錢、做哪些事、何時完成?
投資人應追問,企業是否揭露足夠的資本支出與年度執行計畫;製程汰換、綠電採購、能源效率提升與低碳技術投資,是否足以支撐階段性減量目標。沒有資本配置支撐的減碳承諾,難以被視為可信的轉型計畫。
第三,企業是否把排放責任從自身營運延伸到整條價值鏈?
對高排放企業而言,範疇三、供應鏈、客戶需求、公協會氣候政策立場,以及勞工與地方社區受到的影響,都是氣候風險的一部分。投資人應要求企業提出具體規劃,而不是只以一般 ESG 溝通、供應商宣導或公益活動取代實質行動。
TCAN 強調,對台灣三大排放企業而言,氣候轉型計畫不應只是永續報告中的文字承諾,而必須成為可查核、可追蹤、可問責的企業經營策略。企業能否提出可信的減量路徑、資本配置與治理機制,將直接影響台灣產業競爭力、投資人權益與國家淨零目標。
報告下載
2026 台灣三大排放企業氣候績效評估報告
https://tcan2050.org.tw/2026-cpa/
主辦單位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新聞聯絡人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 趙家緯
Email:chiaweichao@gmail.com
電話:095883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