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8
文‧黃昭勇
環境部7月5日召開第4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並釋出「不同費率情境之減量成效及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報告假定碳費費率從每噸100元到1000元,對總體經濟(以GDP為例)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所造成的影響不顯著。
碳費審議委員並要求環境部,針對個別產業衝擊進行更詳細的評估,提交下次會議討論,以利碳費費率的訂定更為周延。
環境部依照目前預告中的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提出一般情境(即不考慮高碳洩漏風險的情境)及部分產業屬高碳洩漏風險二種情境,以每噸100元到1,000元進行總體經濟影響評估。
報告並試算課徵碳費的收入狀況,以每噸碳費費率500元計算,在沒有提供碳洩漏高風險係數(CL)優惠的狀況下,碳費徵收為713億元;若CL為0.2,則徵收金額降為307億元。
碳費衝擊模擬從每噸100元到1000元
環境部強調,本次會議所提出的不同費率模擬,僅供委員參考,並非定案,與會委員也建議可就更多的費率方案再進行衝擊評估。
環境部本次報告所提出的模擬費率區間(每噸100元到1,000元),在一般情境下,對GDP 的影響約為0.04~0.4個百分點,對CPI的影響則為0.0269~0.2687;在考慮對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給予0.2的碳洩漏係數折扣的情境下,對GDP影響則為0.018~0.181個百分點,對CPI的影響則是0.0121~0.121。
碳費可能先訂出2030年目標費率
環境部指出,與會委員們也建議,為了讓碳費徵收對象有充分的減量誘因以及可預測的減量成本,碳費費率應分階段調整,並且可以考慮先訂出中長期(例如2030年)的目標費率,再回過頭來討論起徵費率以及各階段的費率。
據此,委員們要求環境部針對國際間的類似作法進行彙整,於下次會議中提出報告,以供委員參考並進行討論。
環境部進一步指出,我國碳費徵收制度訂有碳費徵收對象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減量指定目標,可適用優惠費率的機制,以利用經濟誘因驅動產業進行實質減量,確保碳費徵收對象達到減量指定目標所預估的減量成效。
減量指定目標草案訂有參考SBT的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及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等2種,依環境部初步估算,假設碳費列管對象全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成減量指定目標,碳費徵收對象目標年(2030年)的總排放量與2022年相比,估計約有23%至31%減量效果。
碳費費率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本次審查會議期間人在英國的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在個人社群指出,此次碳費費率審議會的報告釋出,讓各界可即時理解委員會討論的重點。
趙家緯表示,這次的重點是進入到不同費率的衝擊評估,包括藉由指定目標要達成的效果。至少希望各界不要再如工總先前新聞稿中的『我國若將碳費訂在歐盟近一年碳權的平均價格每噸85歐元(約新台幣2,865元),則會造成GDP折損4.06%以及物價上漲5.92% 』誇張論述,不會再見。
趙家緯說他人在倫敦,沒辦法與會。但也藉此機會,跟先前主筆台灣碳定價制度設計報告的Josh Burke 約了喝咖啡,聊了一下目前進度,交換看法。
趙家緯針對此次會議提出三點書面意見,更特別指出,碳費費率委員會已經走到資訊即時公開、費率實質評估的階段。建議不要再花力氣吵要不要ETS雙軌制、綠色通膨大絕招、市場工具的許諾與失落之類。他的三點意見如下:
- 針對碳洩漏風險,除現所規劃的高碳洩漏風險係數作法外,氣候法亦已授權台灣可建置碳邊境調整機制。因此再後續公告高碳洩漏風險係數時,應明文列出若台灣已施行碳邊境調整機制時,此高碳洩漏風險係數便應終止施行。
- 應提供針對「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的邊際減量成本資料,以利後續思考優惠費率與一般費率的差異時,可立基於邊際減量成本作為依據。
- LSE 團隊 Carattini 等人(2017)則提出下列資訊為政府爭取民眾對於碳定價支持度之時,應提供下列資訊:
- 碳稅帶來的減量成效。
- 碳稅可以創造的共伴效益,如減少塞車、降低空汙、提升生活品質等。
- 對於整體物價的影響。
- 對於一般家戶收入與總體經濟的影響,包括對於產業競爭力以及就業機會的影響。
- 對於低收入戶的影響。
趙家緯分析,本次環境部提供的評估報吿雖然有評估減量成效、物價、總體經濟的影響,但未考慮更特定低收入戶的影響,目前也僅考量徵收面,未考慮支出面的帶動效果。他說,衝擊評估將是後續費率決定後,公眾溝通的依據。委員會應就衝擊評估應涵蓋的項目進行討論,責成部分委員與幕僚單位另籌組專案小組,以研析更完整的衝擊評估文件,以利後續公眾溝通。